汉阴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2-0568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08:42 |
来源: | 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汉阴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主动公开。二是我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将需公开信息在政府网站、“汉阴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三是我局精心谋划,依托“汉阴县321民情在线公众号”,开发建设民政政务板块,下设政策公开、救助公示、求助投诉三个模块。推动社会救助走向信息化、智慧化,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法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互动,深化内容,满足群众需求。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增强服务意识。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三是改进手段,畅通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利用信息公开载体,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地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企业
机构
公益
组织
服务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