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等相关事项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2-1354 | 发布日期: | 2022-03-21 14:22 |
来源: | 汉阴电视台 | ||
内容概述: | 汉阴: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等相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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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阴县纪委汉阴县监委
汉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转发《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
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中共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监委、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安纪发〔202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切实履行好日常管理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传达学习,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纪律和规定,并引导亲朋好友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汉阴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举报电话:5271904
中共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监委
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
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级驻安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聚集性传播已经成为重要途径,严禁聚集性活动已成为内防扩散的重要举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纪律和规定,模范引导群众履行防控责任,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非必要社会性聚集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禁止参加聚众打牌等娱乐活动,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非必要不外出,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执行报备程序,本人和家属从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双报告,并按规定做好管控工作。
三、带头贯彻落实《安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从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责任的通告(2022年第1号)》要求,带头配合疫情防控,自觉接受扫码、排查、登记、测温,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到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不落实个人防护责任造成感染及传播的,从重处理。
四、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脱岗、空岗、漏岗,特别是负责村、社区、交通节点的卡口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无缝对接”等防疫规定,确保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严禁对本人及家属的相关疫情信息瞒报、迟报和不报行为。
六、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凡发现存在违反本通知要求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责问责。
安康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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