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汉阴】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公布安康市2022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2-1589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2〕58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3-31 16:31
各县市区水利局(农水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现将我市2022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布。请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的通知》及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附件:安康市2022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xls



 安康市水利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