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汉财社字〔2022〕24号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2-0161 发布日期: 2022-03-09 10:22
来源: 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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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根据安财社(2022)2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04.9107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物制度补助141.92万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实施药物制度补助62.9907万元。专项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该预算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请结合地方投入,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做好对下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2年3月9日


附件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

专项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资金 情况 (万 元)

年度金额:

204.9107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204.9107万元

      省级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社会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