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汉财社字〔2022〕24号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2-0161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10:22 |
来源: | 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请结合地方投入,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做好对下分解,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3月9日
附件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资金 情况 (万 元)
年度金额:
204.9107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204.9107万元
省级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绩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效
益
指
标
社会效益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保持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