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务要闻>部门动态

部门动态

为民办实事公证“暖人心、解民忧”

作者:粟音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5-10 08:49

  近年来,汉阴县公证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坚持服务为民,开辟绿色通道,为低保贫困户等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减免其公证费,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近日,沈女士满脸愁容地来到该县公证处,急切地诉说其丈夫过世了,银行存了点钱,现在她生病了,钱也取不出来,银行让其来办公证。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为其奉上一杯热茶,平稳其情绪,同时迅速查看相关资料,了解其家庭情况,查看相关证明,得知第一顺序继承人共有3人,经全部继承人商议,同意此存款由沈女士一人继承,可是沈女士的儿子赖先生在甘肃省庆阳市务工,无法亲自回来办理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考虑到沈女士的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当即决定联系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询问办理相关公证所需资料,又与赖先生取得联系,询问其意见,将相关资料邮寄给赖先生,赖先生前往西峰区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收到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日,汉阴县公证处为沈女士办理了继承公证。办理过程中,发现沈女士家庭困难,靠低保生活,公证处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免收公证费申请,对其公证费进行了减免。继承公证事项办理完成后,沈女士对公证员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截至目前,该县公证处为群众共办理包括继承公证、协议公证、委托公证等150余件,一直以来,该县公证处将为民服务作为公证工作重点,转变公证服务方式,开通绿色通道,为年老、残疾、危重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公证上门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事项,为其减免公证费,真正做到“暖人心,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