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2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2-2657 发布日期: 2022-06-10 09:06
来源: 县卫健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2022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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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11号)、《2022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及《关于做好2022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2〕7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汉阴县2022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副县长任组长,县卫健局局长、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汉阴县2022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叶兆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招聘方式进行。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不进行笔试,经考察考核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采取笔试,总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汉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hanyin.gov.cn/)。笔试内容为医学检验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和医学类公共卫生知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组进行笔试,依据得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笔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方案另行制定。
  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对有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及类似症状人员,应提前告知招聘机构。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四、公示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
  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将拟聘用名单报市卫健委,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办理聘用手续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