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稳就业扩就业十条措施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2-3175 发布日期: 2022-07-14 17:19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汉阴稳就业扩就业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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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减负稳岗扩就业。开展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入户行’活动,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特别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落实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以及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直达企业,确保应享尽享、快速兑现。推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按照规定全力做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人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减免租金。
  2.支持项目建设带动就业。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符合债券管理政策的重点项目融资放贷,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下半年新开工重点项目6个、吸纳就业200人以上。扩大交通、水利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投资项目及住建部门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吸纳就业规模。项目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急需用工需求清单,重点对已开工投产的项目,开展“一企一清单”服务活动,动态掌握项目提供岗位、吸纳就业、人员分布等具体信息,与人社部门对接解决企业用工、调剂用工余缺,做好用工服务保障。落实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件、地方教育附件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县人社、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3.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县市场主体在去年底的基础上同比净增长率在5%以上。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各类孵化载体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效能。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年底前建成4个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完成5个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达标建设。迅速落实进城置业政策,实施“置业、学业、就业”三业融合,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进城置业、就近就业
  4.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及“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募)57人,力争9月底完成招聘工作。做好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等各类基层就业项目招募。鼓励国有企业适度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扎实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年底前全县离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困难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下半年组织不少于60人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见习补贴。
  5.强化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开展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活动,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给予登记和认定,优先帮扶返乡脱贫人口和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落实专人提供1次就业指导、1次培训机会、推送3条岗位信息,鼓励将中小微企业纳入就业援助基地范围,新增、腾退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上岗率60%以上。三季度全年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0%以上,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残疾人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举办不少于1次退役军人招聘活动,积极提供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优质岗位。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6.稳定农民工就业规模。依托乡村振兴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下半年带动就业500人以上。以工代赈方式的中央衔接资金,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15%,省级以下衔接资金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10%。继续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公路养护、水利护河、基层公共管理服务等领域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大力发展县域工业集中区,下半年新增就业500人以上。加强苏陕协作,支持社区工厂、各类园区、就业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创建等带动就业,全年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水平,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持续抓好“赴重点区域务工人员”大摸底,对返乡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帮扶对接上岗。加大各类贷款发放、相关项目安排、协作资金使用、补贴政策扶持向带动就业好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力度。
 7.支持灵活就业和共享用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建立政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岗位信息,调剂用工余缺、共享用工。指导建筑企业、餐饮企业、电商零售平台共享用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开展共享用工中的矛盾风险。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组织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8.优化就业服务促就业。加大政策发布、岗位推介、线上招聘、技能培训、补贴办理力度,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岗位信息归集。发挥村级(社区)劳务扶贫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下半年促进就业300人以上。开展中小微企业“百日招聘”及人才夜市招聘活动,下半年提供2000个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实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活动,用好“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调度系统”,完善“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链、重大投资项目等保产业链稳定的相关企业强化用工服务。
  9.持续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质量。发挥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围绕汉阴美食、家政服务、养老护理、修脚师等为重点的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和劳务品牌培育,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扩大青年技能培训规模,提升课程和培训质量,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结合乡村振兴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组织开展农业特色产业等类别的培训10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技能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下半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00人,实施乡村产业带头培育“头雁”项目,全年培育50人以上。
 10.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劳务公司“红黑榜”,加大力度清理劳动力中介,规范各类职业介绍行为。国有企业带头稳定劳动关系不裁员、尽量不减员,有条件的适当增加就业岗位。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申领就业补贴的服务对象,要适当延长补贴申领期限。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