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持续深化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2-3319 发布日期: 2022-07-27 09:06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持续深化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分享:
  按照中共汉阴县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汉纪发〔2022〕9号)责任分工,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社保领域“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社保基金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流程不规范,内控管理不健全等问题”工作任务。自开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县人社局严格按照安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2〕40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围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和易发生腐败的问题,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协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和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努力提升社保基金综合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护好老百姓每一分“养命钱”,结合省、市反馈疑点数据、风险防控自查等内容,逐项对照排查,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社会保险行政行为
  整治措施:全面梳理各社会保险领域行政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风险点,严格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工作进度:为进一步梳理各社会保险领域行政审核、审批、备案等经办环节风险点,严格规范各项行政行为,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印发了《关于规范稽核类文书式样的通知》(汉养险发〔202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汉人社发〔2022〕9号)、《汉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汉人社发〔2022〕40号)、《汉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汉人社发〔2022〕130号);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严格按照《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试行)》《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档案留存规定(试行)》(陕社保发[2019]39号)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我县行政管理部门长期督导各经办机构严格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二)开展全险种全环节数据稽核
  整治措施:开展全险种全环节数据稽核工作。通过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系统生产库大数据疑点指标比
  对筛查,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常态化核查。对接部、省市级平台
  进行跨省、跨市疑点数据协查。推进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建立人社、司法、公安等大数据搜索引擎协查系统。
  工作进度:不断推进多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从公安、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获取相关数据7批次。通过各险种数据相互比对,上传稽核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比对,下发参保单位或镇村核实,多种途径开展数据稽核工作。同时结合省市反馈疑似数据多方面核查,通过自查核查发现违规领取待遇2.1万元,已追回;核查上级下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疑似数据21645条、工伤保险疑似数据69条,结余待转基金22条,正在核查中,暂未发现问题。
  (三)依法规范社保待遇审核审批
  整治措施:严格按规定审批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推进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全量信息入全国库。对违规审批提前退休、弄虚作假违规做出工伤认定结论、伪造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或违规出具鉴定结论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工作进度:1、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通过对2020年-2022年认定的彭某某等160余件工伤案件进行审查复核,未发现违规做出工伤认定结论。2、严格按规定审批职工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对2021年刘建安等14人办理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2015年至2022年办理企业职工病退金达顺等3人档案资料初复审情况再排查,暂未发现问题。3、严格按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对所需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四)严格社保待遇核定发放管理
  整治措施:前置待遇核定程序,将数据比对、联网核验作为前提条件,先行核验人员真实性、生存状态、重复待遇、社保关系应转未转等情况,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继续受理。
  工作进度:我县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已全面完成,认证2825人,认证率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50471人,认证率100%;工伤保险领取长期待遇资格认证24人,认证率10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1年共对4555名离退休人员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资格认证率达100%,其中人脸识别认证4513人,人脸识别认证率达到99.07%.自2022年开始退休人员实行动态认证,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自动停发养老金。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确认实行初审、复核,留存印证资料;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经核实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做停发处理。随着系统不断升级完善,已建成待遇发放失败业务的信息反馈处置机制,银行按时反馈支付数据,每月对发放失败的业务及时进行再上账处理,确保应发尽发。对养老保险长期暂停领取待遇人员,适时下发各镇进行核查,督促分类清理。加强和规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市级直发,及时推送养老金发放计划,规范基金银行账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养老金账户优惠利率政策,确保基金安全。
  (五)全面规范银行合作协议
  整治措施:
  1.进一步完善与支出户、代发户银行的协议内容。将银行对
  待遇领取人员银行账号、户名、证件号码的一致性校验,对社保
  卡银行账户状态的核验,对大额发放进行预警提醒或二次确认,
  对支出户变动进行短信提醒或通过系统接口实时提醒,未通过校
  验、核验、确认,不得发放待遇等统一纳入协议条款。
  2.约定协议有效时间,明确银行违约责任。协议尚未签署或不符合要求的,6月底前要完成补签工作。
  工作进度:经过与财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已对代理银行协议期已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户和职业年金归集户,通过政府统一公开招标,重新确定了代理银行,并按省市统一要求签订了规范的合作协议。6月份新账户已正常运行。规范基金银行账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养老金账户优惠利率政策,确保基金安全。
  (六)规范社保经办岗位权限管理
  整治措施: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检查业务、财务、信息、稽核风控兼任,会计、出纳兼任,制单、审核兼任,待遇发放、待遇资格认证兼任等问题。采取业务、财务经办人员定期轮岗措施,全面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操作高风险业务的管理,确需办理的应报经批准,有条件的通过系统进行控制。将养老保险因误操作终止需要恢复的业务办理权限上收至省级或市级。
  工作进度: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设置财务、参保、稽核、待遇审批、综合股,各股室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化分工,财务会计与出纳分设,参保登记设立业务初审、复审,待遇发放设立初审、复审岗位,先后对参保登记、待遇发放、稽核等岗位人员进行了轮换;自2022年3月底开始,全部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全面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坚持非工作时间段不操作高风险业务;养老保险因误操作终止需要恢复的业务办理权限已上收至省市,如需办理有关业务须逐级上报业务处理审批单报省市处理。
  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所有高风险业务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低风险业务由综合柜员岗直接经办,即时办结。高风险业务按照风险程度不同,设置不同审批流程,最高为三级审批,其中一级审批由中心分管业务副主任担任,二级审批由中心主任和市处科室负责人担任,三级审批由省社保局工作人员担任,有效降低经办风险。坚持不相容岗位不兼容原则,及时注销离岗人员相关权限,定期修改账号密码,权限管理、权限变更均有记录记载。落实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取消用户名口令访问。加强对非工作时间段操作高风险业务的管理,确需办理的需报经批准。6月初,根据不相容岗位有关要求,调整了三名职工岗位权限。
  (七)规范社保卡发放管理和应用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号),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确保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加强社保卡合作银行协议管理,严禁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要明确流程,建立库存卡、超过6个月未发放到人社保卡的常态化清理机制。对尚在人社部门或者合作银行保管的、历史已有的批量开户待遇发放银行卡(折),应在6月底前完成核查清理。
  工作进度:严格按照社保卡申领、注销流程要求,与银行进行沟通,对业务办理进行不断规范;加强与银行的衔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严禁发放未经本人许可激活的社保卡,每月与相关银行联系,掌握最新库存卡信息,全县共计已发放社保卡272691张,库存社保卡7782张。持续督促加大清理和发放力度,不断动态更新台账。加强社保卡服务全流程监管,确保从申领到注销各环节管控措施的落地落实,无违规批量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现象。
  (八)严厉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
  整治措施: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社保基金监督举报渠道,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协同配合,推动社保欺诈犯罪立案、移交协作机制。
  工作进度: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汉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和《持续深化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汉人社发〔2022〕92号),明确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开通了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受理,在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通信地址,在机关显要位置设立了举报箱,鼓励群众通过投放信件、拨打电话或者到纪检监察组当面反映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监督举报线索。
  (九)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
  整治措施:加大重大案件、典型案例的通报频次和力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警示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收集典型案例,加强基金管理、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
  工作进度:贯彻中省市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学习《刑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增强守法意识。召开专题警示教育9次、业务学习培训3次、专题问题研讨会8次,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收集典型案例26起,不断加强基金管理、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
  (十)加大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力度
  整治措施: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防范打击社保经办机构和行使审批认定职责部门实施的侵占危害基金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导致社保基金流失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力度。

  工作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我县全体社保经办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办法,不断防范打击社保经办机构和行使审批认定职责部门实施的侵占危害基金的职务犯罪。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大对导致社保基金流失责任人员的追责问责宣传教育力度,违者决不姑息。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