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2022-0383 公开目录: 政策服务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函〔2022〕34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7-25 09:3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有关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建立全县预防中小学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由各镇统筹协调,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部门、家庭、社会、学校“四位一体”的防范工作责任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全县中小学生“零溺水死亡”的目标。

  二、工作机制

  (一)宣传教育机制。坚持问题和原因导向,采取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方式和途径,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防溺水宣传教育,突出关键时段、关键区域、关键环节、关键群体,多渠道、立体式持续加强对学生、监护人、社会面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载体,强化防溺水知识普及、案例预警、温馨提示和安全提醒,扩大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小学生自主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自觉和能力,营造全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工作氛围。

  (二)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全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督导工作机制,每年5月至9月重点防范时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每月开展1次专题督查,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限期落实闭环整改。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和所管理监管的涉水单位、设施不定期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检,及时劝导、制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

  (三)应急处置机制。县教体科技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加强风险研判,及时修订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景构建,集合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组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科学配备必要救援设备,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属地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科学指挥、高效统筹,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按相关规定,如实做好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责任追究机制。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职责,紧盯督导检查问题整改,对学生溺亡事故高发、多发和督导检查问题多、整改进度慢的相关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政策落实、责任履职、宣传教育、隐患查改、风险排查不到位的,且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属家庭家长监护不当或责任缺失的,相关部门和学校不承担责任。对非法闹访缠访干扰学校和党政机关正常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三、责任分工

  县教体科技局: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和溺水事故列入学校安全工作学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指导各学校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预防溺水安全集中教育,常态化宣传“六不一会四知道”内容;督促指导各学校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家访等方式强化家校联系,形成家校无缝对接和联防联控合力,坚持落实防溺水风险警示提醒机制,督促中小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好周末、节假日等中小学生离校期间安全监管和溺水事故防范主体责任;督查指导各学校不定期排查校园周边临水区域风险,联系属地镇、村(社区)做好预警提醒;加大经营性游泳场馆设施监管力度。

  县水利局:督促指导各镇落实河、湖、库、渠管理职责,做好水域管控及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已发生、易发生或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增设警示标识、标志,配备必要的隔离、救生设施设备;指导督促有关水利工程单位、涉水经营企业对所辖区水域进行巡查;指导各镇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回填因采砂形成的危险水域。发挥好河湖长工作机制,加大护河员巡河频次和力度;做好中心城区学校供水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内容,在防溺水关键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防溺水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救生演练,提升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定期组织公安干警进校园进行安全教育宣讲,对溺水事故多发的河流、水库、库塘等重点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会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破坏防溺水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住建局:加强对城镇园林绿化部门所管理公园内水塘、湖泊及水上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公园内水塘、湖泊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强化建筑施工监管,加强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中小学生进入工地。

  县交通局:负责港口、码头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切实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巡查,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中小学生的渡运安全。

  县文旅广电局:加强景区内水上游乐场所设施及水上运动安全管理,在景区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

  各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镇域内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事中救援、事后处置能力。层层压实责任,指导督促属地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溺水预防、救援和处置工作,加强在中小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离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定期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做到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发挥网格员和巡河员作用,紧盯重点区域全时段巡逻巡查;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中小学生的监护责任。

  团县委: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结合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平台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县妇联:利用妇女儿童之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随迁子女防溺水关爱提醒和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各类家长学校、家长论坛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向家长宣传普及防溺水知识,夯实学生家长(监护人)是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资源平台加强社会面宣传,制作播放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公益宣传、警示提醒、溺水教育知识和相关自救自护知识。

  学校:定期开展防溺水“十个一”活动(上好一堂防溺水主题班会课;举办一期防溺水手抄报或征文展览;观看一部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举办一场“珍爱生命、远离溺水”集体宣誓和签名活动;开展一次防溺水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并建好一本隐患台账;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定期发送致家长一封防溺水公开信;开展一次防溺水情景构建应急演练;开展一次智慧救援技能培训;聘请一批防溺水社会志愿监督岗);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层层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游泳;在校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全面加强防护措施;在重要时节和关键节点进行警示提醒“三个一”(每一天学生放学时,都用一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提醒;每个周五放学时以及双休日和高温极端天气,都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叮嘱教育,并向家长发送防溺水风险预警提醒;每一个法定节假日和暑假放假前,都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并公开发送致家长一封信);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开展重点防范群体入户大家访活动,督促家长落实离校期间监管主体责任;鼓励购买监护人责任保险等保险降低溺水风险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零溺水死亡”目标,建立并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重点问题和应对举措,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灵通信息,及时准确。安全信息是了解安全形势、掌握安全动态、指导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校涉生情报信息规范报送工作,严守报送纪律,坚持“从实从快从细”的原则,落实研判会商制度,履行审签手续,坚决杜绝信息乱报、瞒报,造成乌龙事件和工作被动。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全面夯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抓常抓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确保防溺水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形成长效机制,构建内外协调联防联控体系。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