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公布!10月1日起实施!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GK-2022-0174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08:40 |
来源: | 安康交通广播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公布!10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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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其中,《安康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区域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标准》将停车服务分为两类:按月收费为10元至60元每月;按次收费为2元每次,连续停车4小时为一次,24小时以内不得超过12元。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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