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jtkjj-GK-2022-0201 发布日期: 2022-09-06 09:15
来源: 省教育厅网站
内容概述: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分享: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各类近视防控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总体安排,为大力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培育视力健康文化,决定继续开展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增强全社会爱眼护眼意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4号)要求,坚持不懈推广精准、科学、有效的近视防控方法。充分发挥全国、全省和地方近视防控专家团和宣讲团作用,进一步提高宣讲工作针对性,营造近视防控氛围。各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利用科普宣教素材,积极开展上好开学第一堂视力健康课、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一次家长宣讲、开展一次校园宣传、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合唱一首《光明的未来》歌曲等活动,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传教育,促进学生自觉爱眼护眼。
  (二)加强近视防控培训交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秋季学期近视防控工作部署,明确和细化教育部门负责人、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家长代表等多方职责。鼓励设立班级学生视力健康委员等班级近视防控专门岗位。面向班主任、校医(保健老师),开展班级日常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和学生用眼行为规范培训。组织县区间、学校间近视防控经验交流,充分发挥试点县区和试点学校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持续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三)落实近视防控常态措施。各地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改善视觉环境。科学合理分配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引导学生在信息化环境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鼓励学生每节课间走出教室活动、远眺,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四)发挥家庭近视防控关键作用。各地各校要强化家校联动,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强调近视危害性,宣传科学近视防控知识和方法,引导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陪护视力异常孩子到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和矫正,发挥家庭教育在近视防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鼓励学校在家长委员会中明确家长代表的近视防控职责。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宣讲作用,引导家长提高家庭眼保健意识,以身作则,共同控制“视屏时间”,营造爱眼护眼的健康家庭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要把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与2021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现场评议考核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秋季学期开学(园),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上下联动,通过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查漏补缺、自查整改,全面做好迎接2021年度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现场评议考核。
  (二)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学校、学生、家庭、医疗卫生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近视防控主题竞赛和互动活动等,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扩大影响,营造社会氛围。要通过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本地区近视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尤其是近视防控试点县区和试点校要对创建以来的建设情况及有益经验做法作为重点内容。
  (三)坚持公益,注重实效。要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鼓励多方力量参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沟通合作,做实协同机制,提高履责效能,将推进近视防控宣传教育与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第5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和经验,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永亮      曹美娟
  联系电话:029-85227271
  电子邮箱:sxtwycfj@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