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证核查相关问题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2-0466 发布日期: 2022-09-16 11:24
来源: 县残联
内容概述: 关于残疾人证核查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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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国家惠残政策的重要依据,有效期为10年。我县残疾人证从2020年起已陆续到期并换领新证,截至目前到期尚未换领新证的仍有941人。根据《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和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动态核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做如下公告:
  一、残疾人证实行动态化管理
  县残联定期对残疾人证进行审验核查,并受理实名举报。对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审验核查且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3个月以上的,县镇两级残联将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
 二、残疾人证换领程序
  换领残疾人证,残疾人或家属需持原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相关病历(申办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办残疾人证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残联办证窗口申请换领,并在残联定点鉴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在外地长期居住不便返回汉阴办证的,可在居住地残联申请“跨省通办”办理;长年卧床不起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属可持村(社区)证明、视频资料、病历资料到镇残联申请“非现场评定换证”或”上门办证”。到期换证不以原残疾类型和级别为凭证一切以鉴定机构重新评残定级结果为准。
 三、残疾人证换领时限
  残疾人证已过期的,请务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以内完成换证;临近到期的残疾证要求在三个月以内完成换证。如果未按时换证,过期的残疾证将被注销。(注销后,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证;民政局将停发两项补贴;无法享受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就业创业补贴等惠残政策)。
 四、残疾人死亡或迁移
  残疾人户口迁移和残疾人死亡的,残疾人户籍所在地镇残联应及时到县残联办证窗口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残疾证注销手续。对户口迁移超过半年没有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冻结残疾人证;对于隐瞒和不及时办理残疾人证死亡注销手续的,县镇两级残联核实后将按照《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其残疾人证实施强制注销。

  特此公告


  政务大厅残疾人办证窗口     联系电话:5274510
  县残联       联系电话:5216912


  2022年9月15日

  汉阴县残疾人联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