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务要闻>汉阴要闻

汉阴要闻

汉阴:四强举措促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作者:曾晓梅 杨帮贵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5:46
  今年以来,汉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提升“三率”(结案率、调解率、终局裁决率)目标任务,强化案件办理四强举措,有效提升办案质效。1-10月,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3件,涉案金额464万元,时效期结案103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86件,调解结案率83%;裁决结案17件,其中终局8件,终局裁决率47%,案件办理和“三率”指标较上年均提质增效。
  强化要素式办案。率先探索开展“要素式”办案,对劳动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超过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案件,简化庭审程序,引导双方对无争议的事项进行确认,重点对争议焦点举证质证,节约仲裁资源,积极开辟农民工劳动争议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调、快结”,今年实行要素式办案13件,办结时间均控制在30日内,平均缩短办案时间15日。
  强化联动办案机制。加强与司法、工会、各镇、各部门及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联动办案模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及时就近就地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今年6月,我县在调处某电子科技公司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及时与县司法局、当地镇政府、社区联合办案,召开了三次矛盾纠纷调处会,多次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劳动保障法规,共同向企业下发了《法律风险告知书》《律师建议函》,指出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要求限期纠正,该案件在多部门联动下得以迅速顺利化解。
  强化完善终局裁决制度。依法贯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规范终局裁决文书制作,做到法律规定应该终局裁决案件,坚决不按普通案件裁决,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上诉权。1—10月我县劳动仲裁案件适用终局裁决8件,终局裁决率47%,高于省市不低于40%指导目标,所有终局裁决案件程序合法,没有因不服裁决上诉至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的案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强化建立仲裁案件律师审查制度。我县推行所有仲裁裁决案件均由聘请的法律顾问律师审查制度,避免和减少差错率,进一步提升仲裁《裁决书》质量,维护仲裁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今年我院接受聘请的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7份,对做出的《裁决书》文稿从法律程序、适用法规及规范法律用语方面给予审查指导,提出修改建议20余条,仲裁委均予以采纳并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了仲裁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