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2-5799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16:56 |
来源: |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我市发布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
分享:
一、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陕西省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二、对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满5天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解除隔离观察措施。
三、取消对来返人员实施“5天5检”“陕西一码通〞弹窗提醒措施。
四、仅对进入学校的本单位师生、员工等以外的外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所在县(市、区)发生本土疫情的学校,仍按每天20%的比例抽查师生员工的核酸检测情况。
五、密闭场所仍需继续查验健康码。
六、居民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个人信息。
七、12月8日12时前,有序撤除“两站一场”(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和各交通卡口疫情防控查验力量,做好撤离前消杀消毒工作,不再开展“落地检”,但保留核酸采样点,配备一定安保力量,为自愿检测的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上一篇:汉阴县志愿者联合会关于招募疫情防控志愿者的倡议书[ 12-08 ]
下一篇: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 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