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城关镇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温汝康 | 签发日期 | 2022-07-27 | 发布日期 | 2022-07-28 | 类别 | A |
正文 |
陈绪斌代表提出的《出台青赔占地补偿标准政策,推进城乡公共设施基础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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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关于您在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在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时,有损毁农作物、砍伐树木以及拆迁部分设施、构筑物等情况发生,但群众盲目参照非规范性执行文件的补偿标准,致使存在川道、山区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增加了协商谈判补偿的困难,造成了项目施工进度延缓也增加施工难度的建议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问题,经与相关村组核实,的确存在相关问题的情形。为此,镇政府决定从以下方面进行解决: 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目前交由镇级组织实施的征迁项目较多,涉及到太平、中坝、中堰、解放等多个村组,部分重点项目如平涧路建设、凤凰山隧道引线、经开区范围内征拆等项目县级都出台了相关补偿规范性文件,鉴于县级政府以上政府未能出台明确电力施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镇政府将督促各村在村级范围内严格参照该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相应的赔偿。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加大电力事业是事关利国利民利家的事业宣传,电力事业的发展需要群众大力支持,让群众对电力事业有强烈的认同感,自觉减少阻碍情绪;二是要求各村在道德评议红黑榜中加大对电力施工中支持者的大力宣扬赞美,对蓄意滋事者加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依法予以打击。 三、加强组织协调沟通 建议各供电所对于即将需要施工的区域提前与镇政府行业站所进行沟通:一是可以提前规避部分如军事禁区施工范围,调整相应规划;二是镇政府可以提前对相关村组进行布置安排,以全力配合供电机构的施工外围环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