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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函

名称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县文旅广电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东升 签发日期 2022-08-09 发布日期 2022-08-10 类别 A
正文   郑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铁瓦殿旅游开发的建议》。
回复

  近年来,我县以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围绕您提出的铁瓦殿 景区旅游开发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能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铁瓦殿始建于明万历二 年 ( 1574 ),是我县具有代表性的独立式明、清古建筑,2014 年 被公布为第六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境内最高海拔 2128.3米, 最低海拔 380 米,林地面积大,牧草资源丰富,水资源丰富, 共有林地 3779 亩,其中茶、桑、果树面积达817亩,野生蕨根、 葛根储量大。我局将会严格按照铁瓦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范围,切实加大资源的保护利用,按照农业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铁瓦殿有序开发,为下步开发建设留足空间。

  二是积极策划包装招商项目。利用铁瓦殿的区位优势和广阔的投资前景,组织招商、旅游开发公司等相关部门包装策划“铁瓦殿景区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省市项目支持, 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有雄厚力量的企业参与景区建设,推动铁瓦殿景区建设发展和一系列的市场化建设、运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