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唐继虎 | 签发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类别 | A |
正文 |
吴凡凡代表提出《关于大堰沟至水厂主路硬化1.2公里道路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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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您所提出的大堰沟至水厂主路硬化1.2公里道路的建议对带动沿线群众增产增收,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也是我局“十四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申报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资金补助政策为:项目所连接的30户以上自然村需在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未通名录中。经卫星遥感地图查勘,大堰沟至水厂主路区域内房屋未达到30户以上,且未在交通运输部认定的未通名录中。因此,暂时无法争取上级交通补助资金。由于我县地方财力有限,短期内还不能实施大堰沟至水厂主路的硬化工程,也请你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紧跟上级交通部门政策走向,多途径争取,力争尽快将你提出的建议列入项目库,积极组织实施,早日实现我们共同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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