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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函

名称 汉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函
办理部门 县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珍珠 签发日期 2022-06-08 发布日期 2022-06-09 类别 A
正文   李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成立及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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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群众对引入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愿望较高,建议各镇人民政府牵头,尤其是城关镇督促指导具备条件的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物业企业引进奠定基础”的意见。

  物业服务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品质家园,既是群众的期盼,更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近年来,我局围绕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和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为重点,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坚持“政府推进、社区居委会组织、因地制宜”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城关镇各社区成立商品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7个,引进物业服务企业 家实施物业服务;

  二是针对城区无人管理小区,印发《无物业居民小区、单体楼物业管理工作导引》,指导各社区分片区、分楼栋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通过详细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先易后难,主动协助指导镇政府、社区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16个,为逐步引进社会物业企业服务小区奠定了基础;

  三是印发了《加快推进易地搬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积极指导各镇搬迁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22个。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各镇及社区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认知,让物业服务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主动关心、参与小区事务管理,支持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共同创建美好宜居家园。

  二、关于“《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已颁布,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老旧小区改造后等都需要物业企业介入后续服务,县住建局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提升服务品质”的建议。

  为切实做好行业常态化监管,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提高。

  一是加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宣贯《条例》为抓手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水平,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偏,限期整改,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将企业行为纳入安康市物业管理信用考评年度考核平台,结合季度检查情况、12345社情民意反映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给企业准确画像,据实记录企业行为信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奖惩机制。严格奖惩,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是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制。物业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持上岗证,统一由公司到主管部门备案,物业企业备案后方可从事我县辖区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四是督促本县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使物业公司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能力。

  五是监管与服务并举,及时协助物业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如主动对接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制定出台我县物业收费指导价格,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共同培育健康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