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林业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函
名称 | 汉阴县林业局关于办理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林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超 | 签发日期 | 2022-07-28 | 发布日期 | 2022-08-01 | 类别 | A |
正文 | 胡理平代表提出《加大对观音河湿地公园建设力度的建议》。 | ||||||
回复 |
一、您提出的“加大陕西汉阴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力度”问题。
陕西汉阴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于2016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公园以观音河流域为主体,东起关家沟山脊,西邻角落沟,北至义兴村村口,南接月河,公园总面积425.15h㎡,其中湿地面积148.46h㎡,湿地率34.92%。2017年以来各部门共计投入大量资金开展湿地公园保护建设。今年以来,县林业局牵头实施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投入资金285万元,实施工程还湿,修建监测巡护道路1500米,营建水土保持林6处,建成120平方米的多媒体宣教展示厅1处,建湿地公园科普栈道暨宣教长廊1处。2022年8月5日,国家林草局对陕西汉阴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给与充分肯定,认为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成效显著。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林业局将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和项目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与保护力度,以鸟类监测台、巡护步道、湿地修复等工作为重点。持之以恒的把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南水北调汉江支流的绿水长廊,确保一河清水永续供津京。目前观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于8月5日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年内将正式命名授牌。
二、您提出的“加大水源地保护执法力度”问题。
县林业局将与水利、安康生态环境保护局汉阴分局等部门加强协作,组织环保、水利、森林公安等执法队伍,持续加大观音河水库执法力度,充分调动护林员、护河员、水库周边村干部积极性,加强日常巡护,对在观音河水库游泳、垂钓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乱挖乱占、乱捕乱猎等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确保汉阴观音河水库水源地不受人为破坏,切实维护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三、您提出的“加大对观音河流域各村环保设施的建设投入、并确保运行”问题。
县林业局将与安康生态环境保护局汉阴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观音河镇加强配合,积极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垃圾集中回收、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加快项目推进力度。通过集聚各部门合力,争资引项进一步完善观音河流域环保设施,进一步完善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现有设施河今后新建的环保设施充分发挥作用,切实保护好湿地公园内外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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