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林业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函
名称 | 汉阴县林业局关于办理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函 | ||||||
办理部门 | 县林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超 | 签发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 类别 | A |
正文 |
李超委员提出《关于建议及时开展汉阴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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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您提出的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开展“国家森林
城市创建”并上报上级部门的问题。首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自2021年2月,我县成功获评“省级森林城市”后,县委、县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趁势而上,对标对表,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2022年3月25日汉阴县人民政府已向安康市林业局正式报送了“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请示”,目前正在等待市林业局向省林业局推荐中。
二、建议抽调1-2人在县创建办设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办公室,专职负责创建工作的问题。自2018年我县启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开始,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便从县林业局和县住建局分别抽调了1名干部到县创建办,设立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办公室,专职负责“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21年2月我县成功获评“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后,这两名同志仍然在县创建办负责我县创森的巩固提升工作。
三、建议健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机制的问题。国家
森林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实现创建目标,我局将请示县委、县政府继续采取“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汉阴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创建工作。各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目标,切实落实创建机构、人员、方案、任务、经费和措施,合理、有序、科学安排创建工作。林业、发改、住建、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加大创森相关项目的立项争资力度,形成合力、高效推进。在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县创森办和县林业局将会策划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森主题宣传活动,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森工作,营造“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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