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2-5920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14:14 |
来源: | 县政府办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印发实施,县政府办对该机制进行文字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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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及时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公正合理、高效便捷、运行流畅、严格监督的行政复议和应诉体制,以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正文分为三部分。
(一)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明确全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由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县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负责;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接收主体和接收规范;明确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和听证规则;明确县级行政机关及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的配合义务和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明确县级行政机关及镇人民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需提供的具体事项;明确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注意事项;明确了申请人向县政府提出的依法履职或国家赔偿申请,县政府办公室和相关机关需履行的职责;明确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问题。
(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明确了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机构和县级行政机关、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完成的事项;明确了以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应诉答辩的机构;明确了因依法履职或国家赔偿行政行为产生的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应诉答辩的机构;明确了县级行政机关及镇人民政府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时,需要向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作出的行政行为;明确了县级行政机关及镇人民政府在收到行政应诉案件后应当做好的应诉工作。
(三)加强工作跟踪督导。
明确了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应履行的职责;明确了县级行政机关及镇人民政府不按法定要求履职的处理情形以及违法违规责任追究事宜;明确了县级行政机关及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确了本工作机制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