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加班为农民工讨薪
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2021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汉阴县农民工李某给颜某搬运玻璃,工作地点为汉阴县,工作时间为6天,约定每天工资260元,合计工资款1560元。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柯某给颜某搬运玻璃,工作地点为汉阴县,工作时间为4天,约定每天工资260元,合计工资款1040元。完工后颜某未付李某、柯某工资款。2022年6月8日,李某、柯某找颜某讨要工资款,张某向汉阴县公安局平梁派出所报警,后经派出所两名干警调解,颜某给李某、柯某出具欠条一张,意思为颜某欠李某、柯某工资款22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22年7月8日。后经李某、柯某多次催要,颜某一直欠账不给。
2022年1月6日,李某、柯某到汉阴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指派富有农民工讨薪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沈波承办此案,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尽快拿到工资款,沈波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为李某、柯某撰写民事起诉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证人出庭费用申请书等材料,制作了证据清单,经过紧张工作,完成了全部诉讼材料并交给受援农民工。
此次法律援助,让农民工深切感受到了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的温暖,捍卫了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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