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2023-0030 公开目录: 住房保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财会综字〔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1-10 14:59
县住建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安财综〔2022〕9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52.78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列入“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功能分类科目。
  二、请你局在县级资金下达30日内,按程序将经县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后附附件)报市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三、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的审核和使用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扣减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奖励和行政开支,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四、请严格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管理规定,该资金也作为直达资金管理,直过资金标识01,资金使用情况将全程接受财平政部门监管,并纳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4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