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住建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3-0042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15:01 |
来源: | 县住建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住建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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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或个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内容 |
1 | 中坝加油站项目违建 | 陕西汉阴强平实业有限公司 | 吴强平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汉阴县城关镇中坝村二组修建加油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罚款:伍仟肆佰叁拾柒元陆角(5437.6元) |
2 | 庆华化工厂职工食堂和宿舍楼项目违建 | 陕西汉阴庆华化工有限公司 | 张新良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汉阴县城关镇前进村李家沟修建的职工食堂、餐厅、宿舍楼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罚款:捌万叁仟肆佰肆拾肆元伍角(83444.5元) |
3 | 龙岗大酒店停车场违建 | 汉阴县金鑫实业有限公司 | 汤静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152号龙岗大酒店东侧修建钢构停车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罚款:贰万壹仟伍佰玖拾捌元壹角捌分(21598.18元) |
4 | 安康市建筑设计院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安康市建筑设计院 | 鲁创 | 2018年10月为汉阴县汉阳镇汉双区域敬老院建设项目出具的设计文件,存在1条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
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
5 | 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 安康市三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刘永荣 | 2019年10月为汉阴县汉阳镇汉双区域敬老院建设项目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中仍有1条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审图机构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 责令改正,处三万元罚款,并记入汉阴县施工图审查不良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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