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新冠感染防重症早发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3-0211 | 公开目录: | 公共卫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疫防指办发〔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1-08 17:13 |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中省驻汉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新冠疫情防控“保健康、防重症”的总要求,进一步做到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监测关口前移,实现联防联控、群防群控,预防和降低新冠感染重症率、遏制死亡率,现就做好新冠重症早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冠感染防重症早发现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防控工作重心已转到抓救治、保健康、防重症。虽然本阶段绝大多数新冠感染者为轻症和无症状患者,但人体感染新冠病毒后除呼吸道症状外,还可能累及心、脑、肾等脏器及消化道、神经、血液等多个系统,严重时可导致患者病情恶化,发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休克并伴有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等,如不能早发现早诊治,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冠感染重症发生对群众健康的危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底线思维,把握好最新政策要求,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监测,抓好医疗资源储备,落实分级诊疗要求,畅通转诊渠道,抓住"黄金72小时",最大限度降低重症率。
二、强化对可能发生新冠重症的识别。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安排,坚持“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提升对重症早发现的科普水平,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及时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医:1.发热3天不能退热(退热药无效),剧烈咳嗽、呼吸困难(呼吸频率大于30次/分钟或小于9次/分钟)初发或持续加重,精神差等症状;2.神志异常;3.咳嗽严重伴胸痛;4.原有基础疾病(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肾病、肝病等)明显加重;5.严重乏力、不能进食大于2天。出现以上情况,尤其是65岁以上老年人,及儿童、孕妇、残疾人、有基础疾病人员更要早就医。
三、落实重点人群包保联系管理。各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合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服务作用,以镇村干部、网格员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为依托落实包保联系要求。对老、幼、孕、残等群体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健康监测管理,尤其是对辖区内65岁以上、有基础疾病、行动不便、鳏寡孤独人群,分别落实红、黄分色分级管理,全面包保联系,利用云服务、电话、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或上门随访等方式每周联系分别不少于3次、2次。动态掌握重点人群基础疾病和健康状况,家庭医生联系咨询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对重点人群感染新冠病毒或基础病加重等情况及时指导处置;对红色标识感染人员立即指导转诊就医,对黄色标识感染人员加强对症用药指导,如症状持续加重或经评估不适宜居家的及时指导转诊。
四、夯实镇村基层医疗机构前哨作用。落实分级诊疗要求和首诊责任,家庭医生团队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监测、轻症患者居家用药指导、转诊指导,村医发挥好门诊首诊作用,镇卫生院做好轻、中度患者住院收治,县级医院要解决好基础疾病加重患者和新冠感染重症的救治。为切实保障群众方便就医需求,在新冠流行期间,村(社区)卫生室要切实发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网底作用,村(社区)医务人员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第一时间解决村民医疗需求,凡以往未在辖区内居住的村医要落实驻村夜间值守要求,确保群众有需求随时能响应。
汉阴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