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降价!1月22日起执行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0281 发布日期: 2023-01-23 09:28
来源: 陕西发布
内容概述: 再次降价!1月2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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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有关要求,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决定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最新价格自1月22日起执行。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每人次最高限价为13元(含检测试剂);多人混检不分样本数量,每人次最高限价为3元(含检测剂)。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每人次最高限价为1元,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总费用每人次最高限价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