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xzfgbm/2023-0017 | 公开目录: | 政府采购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财采管字〔2022〕17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6-18 15:22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现将《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时间。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有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将代理汉阴县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报送至汉阴县财政局采管股。
1.2022年6月23日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送2022年上半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相关信息。
2.从2022年7月开始,以后每月2日前向县财政部门报送上月信息,县财政部门每月5日前将本县信息汇总后报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二、信息报送方式。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送盖章、可复制粘贴的EXCEL统计表,相关信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05307179 qq.com(联系电话0915-5273512)。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各镇及县直各部门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特别是各镇各部门要及时联系各代理机构,并督促按上述时间要求及时准确的填写信息并上报。市财政局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对漏报、瞒报、未按要求报送等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
1、《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3、政府采购项目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汉阴县财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
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信息报送时间。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根据代理项目预算级次及项目区域将信息报送至财政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2022年6月27日之前将有关信息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后每月2日之前向财政部门报送上个月的信息,各县(市、区)财政局以后每月5日前将本区域汇总信息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信息报送方式。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送盖章、可复制粘贴的EXCEL统计表,相关信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k_zfcg 126.com(联系电话:0915-3214817)。
3.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准确填报信息,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市财政局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对漏报、瞒报、未按照要求报送等情况将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安康市财政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