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zfgbm/2023-0021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财采管字〔2022〕23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15 15:53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增加供应商投诉途径,现将《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安财采管函【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阴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14日

安康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安财采管函〔2022〕1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化投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5号)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