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实验中学二期预征收土地)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2-03-07 17:36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实验中学二期预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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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相关规定和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城关镇太平村、中坝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5亩(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汉阴县实验中学二期项目建设,用途为教育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预公告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城关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分别对城关镇太平村、中坝村拟征土地进行地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的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