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2022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2023-0149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后扶办字〔2022〕4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11 14:58
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汉阴县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各部门及县分管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汉阴县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要点


  汉阴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汉阴县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安康市2022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要点》(安后扶办〔2022〕1号)要求,围绕服务抓管理、围绕稳定抓就业,以“138”模式为核心,做实党建、就业、产业、服务“四个全覆盖”,实施“六大”乐业工程,强化“六项”安居措施,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体系,推动我县后续扶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实施“六大”乐业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大力实施充分就业工程
  1.提升稳定就业质量。巩固提升“两个”服务平台,精准开展“两线”就业服务,坚持线上线下“两线”服务相结合,建立集中招聘、“云端”送岗、点对点输出、上门“三送”等更加灵活的岗位推送机制,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帮扶服务。持续加大组织化劳务输出力度,强化跟踪服务和权益保障,充分挖掘我县在建重大工程项目、产业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用工潜力,优先向搬迁劳动力推送就业岗位,促进搬迁劳动力更高质量就业,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搬迁劳动力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各类公益专岗托底安置就业作用,着力解决好“三无”人员的就业需求,确保动态实现有劳动力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2.强化务工动态监测。以安置社区为单位建立精准到户到人的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台账,按照“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精准掌握搬迁家庭人员、年龄结构、文化、劳动技能、就业状况、培训意愿及务工地点等基础信息,进一步完善搬迁家庭全员人口信息台账,加强务工监测,及时调度搬迁脱贫人口务工情况,聚焦未就业或失业返乡的脱贫劳动力,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就业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持续开展“零就业”家庭清零就业帮扶行动。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工程
  3.强化教育就业培训。鼓励支持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培训,积极加大与吸纳就业能力强、用工人数多的企业或行业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力争每个搬迁劳动力掌握1-2门劳动技能。引导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高培训就业率,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的各类企业、合作社或扶贫基地、扶贫车间等给予以工代训补贴,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能力和培训人员就业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4.持续强化增收保障。通过盘活资源、建设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强化东西部协作、职业转换等多种措施,继续引导扶贫车间及社区工厂、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着重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订单充足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安置区,增加就业岗位,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更好解决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的搬迁群众就近就业问题。深入推动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安康美食、紫阳修脚师等为重点的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和劳务品牌培育,突出抓好搬迁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稳定性。(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落实兜底就业政策。用好用活扶贫专岗、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等,最大限度帮助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等特殊家庭就业,确保就业困难家庭实现应兜尽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工程
  6.加强创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归雁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和重才爱才用才社会环境,强化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促进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向搬迁安置区延伸,落实各类激励性创业补贴政策,支持个体经营,鼓励搬迁群众返乡创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加强电子商务发展。合理布局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支持安置区发展新型流通业。(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大力实施社区工厂高质量发展工程
  8.积极推进产业培育。按照“优化政策、引优退弱,做大龙头、强链延链、破难补短、加快发展”的思路,统筹推进毛绒玩具(织袜)、电子线束产业,进一步优化布局,实施错位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持续推动新社区工厂标准化厂房建设,全力推动新社区工厂快速发展、提质升级,全县易地搬迁社区正常生产经营的新社区工厂保持在2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继续落实稳岗政策。继续落实新社区工厂招工稳岗政策,鼓励企业实施以工招工、以老带新等措施,加速搬迁群众由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并通过企业稳步发展、员工操作逐步熟练,提升工资待遇水平。(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大力实施农业园区提升工程
  10.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坚持扶优扶特扶新理念,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园区给予优先政策奖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将搬迁群众嵌入产业利益,搬迁户将土地等相关农业资源以入股、租赁、转包等形式与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利益联盟机制,激活发展内生动力,增加搬迁群众资产性收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1.加强动态监管。加强农业产业园区动态监管,提升园区效益,分类管理安置区已配建的农业产业园区,全面掌握产业园生产经营、收益带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产业园的质量效益,增强园区承载带动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2.推广以工代赈。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做好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等工作,坚守“赈”的初心,实现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局、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大力实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工程13.推行“三联共建”。深化““三联”工作机制”。
  以“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工作机制为抓手。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不断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明确重点扶持对象,分类服务指导,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14.壮大集体经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待遇挂钩机制,激励村干部的工作信心和干劲,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收入,推进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镇人民政府)
  15.做好确权登记。指导各镇规范有序推进易地搬迁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核实各类支持易地搬迁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做好确权登记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增强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造血能力。(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六项”安居措施,加快促进融入
  (一)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16.继续开展社区“星级”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继续开展社区管理服务“星级”创建工作,实现100户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全部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五星级”达到40%以上,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五星”级达到80%目标,推进搬迁社区管理服务更加精细、精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7.继续做好典型经验宣贯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管理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搬迁社区党组织组织力
  18.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以易地搬迁社区党的建设为核心,开展党组织“评星晋级”工作,采取争先创优、规范提升、治难转后“三步走”措施,坚持先进党组织创特色、打造品牌,一般党组织夯基础、升级晋档,后进党组织找症结、攻难点、促提高,一手抓创建、一手抓整顿,全面提升搬迁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党委)
  19.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党建引领、就地就近、共建共治,依托业委会、物业公司,推动构建“镇党委—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小区(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楼栋党小组—党员联系户”五级组织体系,利用党建引领321基层治理模式和联席会议、共驻共建会议,加快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努力实现管理有效、生活便利、小区和谐、邻里友爱、守望相助目标,打造“近邻”党建品牌,全面提升易地搬迁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党委)
  20.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800人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点)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全覆盖。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采取“带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推动社区工作者、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掌握政策、熟悉业务、开阔视野。将发展党员指标向易地搬迁社区一线倾斜,原则上保证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发展2名35岁以下年轻党员,培养1名后备力量。完善人才引进、鼓励激励、培养使用机制,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参与社区治理和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党委)
  21.进一步加强公务经费保障。保障社区工作经费投入,落实好社区管理人员和搬迁社区干部待遇补贴,做好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离任生活补贴制度落实。(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镇党委)
  22.进一步开展新民风建设活动。建好用好党报阅报栏、文化墙、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开展电影放映、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惠民、励民、乐民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新民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扎实开展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搬迁安置社区治理现代化
  23.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在安置社区全面推广“321”治理平台,做实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高效运用“321”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把安置点建设成为和谐有序、文明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切实提升搬迁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4.加强社区日常管控。加强网格优化和网格员队伍整合建设,切实发挥市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完成“9+X综治信息系统新旧替换”,打造“治理+说理”新中心。加大网格员队伍建设力度,调动网格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5.强化社区平安建设。持续引导搬迁群众户籍迁移,探索“居住簿”与“户籍簿”在子女入学、就业、社会救助、医保、养老等方面的具有等同效力相关政策,方便搬迁群众就近就地享受服务。强化社区警力配置,在搬迁安置社区配备的警务工作室,至少配备1名民警+2名专职辅警(或1名民警+1名专职辅警+1名警务助理),警务工作站配备1名兼职辅警或警务助理。(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进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
  26.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汉阴县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等行业政策。重点推行由社区服务中心代管或托管物业模式,实行“两委”成员与物业公司“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解决小区物业难题,推动小区事务共建共治,确保业主和谐乐业,不断提升、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7.加快完善住房遗留问题。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验收“回头看”,着力解决好安置点建设期间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补齐搬迁安置社区基础设施短板
  28.落实“六小”暖心工程。在安置区大力实施“六小”暖心工程,实现有条件的100户以上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小超市、小库房、小餐桌、小课堂、小厅堂、小菜园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9.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按照“大型安置点全覆盖、小型安置点保基本”的要求,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不同安置点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实际需求,尤其是要在800人以上的大中型安置点完善安置区充电桩、停车场、公共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配套和安全防范、消防设施等安全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搬迁安置社区公共服务供给
  30.提升教育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投入,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就学需求,确保不因搬迁而辍学。加强安置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安置点所在区域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1.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科学合理设置医疗服务点,支持易地搬迁安置点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每个安置区卫生室原则上配备1名以上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乡村医生,不具备条件的,由镇卫生院按规定派驻医生开展服务。在安置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2.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引导供销、邮政、电信、电力、燃气、水务、交通等在安置区设点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后续扶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
  33.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度融合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把后续扶持工作作为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的一把手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力量,为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和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资金投入强化保障
  34.支持引导各类专项规划优先向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聚集,相关资金按程序安排用于安置区配套建设,重点支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用足用好各类财政衔接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统筹整合各类要素资源,集中用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后续扶持资金投入。(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保障
  35.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进一步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平台监测分析、行业部门筛查及各类监督反馈等相结合的多渠道排查发现方式,全面拓宽监测预警信息监测。(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6.按照群众自治单元划分办法,依法推进易地搬迁社区委员会建设,提高易地搬迁社区自治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7.制定《汉阴县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参考“政府补一点、群众交一点、分期延期缴纳”思路,加快搬迁安置点维修基金归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