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2-1151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乡村振兴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办发〔2022〕87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0-22 16:55 |
现将《汉阴县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
汉阴县灾后重建工作总体方案
10月3日至6日我县普降大暴雨,造成全县10个镇不同程度受灾。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部分农户住房严重受损,农业产业减产,受灾人口9842人,直接经济损失9962.25万元。为切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及主要领导关于防汛救灾批示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县查灾救灾报灾联席会议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工作原则。根据我县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和受灾情况,统筹规划水利、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编制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发挥综合服务功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按照“民生优先、救急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开展生产自救,全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救灾资金、政策、项目支持,建立恢复重建项目库,细化政策支持体系,统筹实施重点项目。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灾后重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资金争取和服务指导,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全县上下形成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防洪减灾能力,计划于2022年底前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各类抢险应急工程,饮水、村(社区)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恢复全部达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住房受损严重的农户,按照政策延续,落实针对性住房政策和过渡性安置措施,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2022年12月底前唯一住房受损户要全部搬入新居。
2022年12月底前,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除险加固和基本功能全面恢复,各类恢复完善工程基本完成。
2022年12月底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恢复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防洪抗灾能力全面得到改善和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县政府决定成立汉阴县灾后重建工作专班。
组 长:陈永乐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 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侠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魏龙建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颜 涛 县发改局局长
李 鹏 县财政局局长
李 超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志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世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继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扬 县水利局局长
蒋孝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沈 涛 县民政局局长
张珍珠 县住建局局长
李东升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陈庆庆 县气象局局长
张晓峰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谢 飞 国网汉阴供电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8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李志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杨运宝 县发改局副局长
尹 路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小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职责:1.传达贯彻中省市县救灾重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建议;2.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灾后重建和受灾群众安置,研究制定计划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3.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信息,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4.督促检查各工作小组和镇、部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申报争取、项目实施、任务落实等情况。
(二)工作组
1.基本生活保障组
组 长:李志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沈 涛 县民政局局长
职 责:
(1)全面掌握因灾转移安置群众基本情况,督促各镇制定完善受灾群众安置方案,及时下拨救灾补助和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指导各镇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解决好无法回迁户临时居住问题,确保安全过冬。
(3)积极向上争取受灾群众救济救助资金和物资。
(4)动员慈善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救济,多渠道筹集捐赠款物。
2.地灾防治组
组 长:徐世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职 责:
(1)督促指导各镇、相关行业部门深入开展地灾隐患大排查,对隐患点实施动态监测预警,落实落细“早盯撤”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
(2)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建立工作台账,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和规划,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人员安全。
(3)积极向上汇报衔接,争取地灾防治项目资金支持。
3.交通设施修复重建组
组 长:唐继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曾祥德 县农村道路养护中心主任
职 责:
(1)负责编制全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修复重建计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2)坚持“先抢通后保畅、先干线后支线、先恢复后提升”原则,指导各镇抢修水毁设施,尽快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3)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实施道路、桥涵等交通基础设施修复重建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4.水利设施修复重建组
组 长:李 扬 县水利局局长
职 责:
(1)负责编制全县水毁供水和水利基础设施修复重建计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2)指导各镇抢修水毁水利设施,优先解决供水问题,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实施供水、堤防、护岸等水毁水利设施修复重建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5.住房修复重建组
组 长:张珍珠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周瑜洲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职 责:
(1)制定因灾损毁房屋加固重建计划方案,确定受灾房屋危险等级,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将因灾损毁房屋列入中省、市农房改造计划,获得更多项目资金支持。
(2)统筹指导各镇抓好水毁房屋加固重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按期完成任务。
6.农业产业恢复重建组
组 长:蒋孝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职 责:
(1)制定农村水毁产业和设施恢复重建计划方案。
(2)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水毁农田和耕地修复、农业生产救助、受损农业园区补助等资金支持。
(3)指导各镇实施农业水毁项目建设,抓紧开展以秋补夏、减灾增收工作。
7.资金保障监管组
组 长:李 鹏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洪仕 县审计局副局长
吴小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职 责:
(1)统筹协调全县灾后重建资金争取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导,分解任务,督促落实。
(2)积极向上汇报衔接,灵通信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3)制定灾后重建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快拨快用,保障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4)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实施绩效考核,及时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各方监督。
8.督查考核组
组 长:魏龙建 县政府办正科级督查专员
副组长:李 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职 责:
(1)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2)将各部门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为政不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作出处理。
三、重点任务
(一)交通基础设施修复重建。按照先通行、后畅通的原则,全力抓好水毁道路、桥梁、涵洞和通村道路的抢修以及除险加固工作,确保受灾地区尽快恢复通行。有序推进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的交通设施修复改造,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出行需要。对暂时不能完全修复的路段,设置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水利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确保群众安全饮水得到有效解决。抓紧修复各类水利设施和防汛应急工程,对易出现险情的河堤、水库和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设施进行排险加固,提高防汛能力,提升防洪安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倒损房屋重建。以县住建局等6个单位《关于进一步明确灾后重建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汉住建发〔2021〕150号)所列灾后重建的补助标准,做好倒损房屋的核查鉴定和隐患排查,摸清底子,建立房屋倒损核查台账,特别是对雨后地质灾害及其他次生灾害引发的房屋受损,要一并纳入灾后重建范围,并于10月24日前逐户明确安置意向,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于不是唯一住房农户,要及时动员自行拆除危旧房屋;是唯一住房受损但原住址地基安全稳定、一般受损的房屋纳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原址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搬迁撤离,优先纳入易地搬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开展恢复重建,确保12月30日前全部搬迁入住到位。在未搬迁入住之前,要采取借助集体公房、帮助租赁私房等方式暂时安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农业产业恢复重建。做好损毁农田和水毁农业生产设施的恢复,清淤排涝,恢复农业生产,切实抓好秋冬动物疫病防疫。组织农户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抢抓晴好天气加快秋收进度,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分类加强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确保重灾区少减产、轻灾区能稳产、无灾区多增产。抢抓最佳农时节令,加快推进秋播工作,秋季油菜栽种要做到应种尽种、不留天窗,特别是凤堰、月河川道等重要节点。同时要抢抓机遇,用活用好农户房前屋后空闲土地,大力推进庭院经济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电力设施恢复重建。强化受损电力设备设施抢修,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优先保障民生用电和防汛设施供电。合理规划设计电网,大力推进电力设施改造,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切实保障电力线路安全稳定,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牵头单位:国网汉阴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片区供电所)
(六)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及时修复重建受损的气象监测站等基础设施,恢复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七)旅游业恢复重建。加快对景区、乡村旅游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复完善,加快除险加固工作进度,排查治理景区安全隐患,做到隐患早治理、景区早开放。(牵头单位:县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主要工作
(一)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考核评估核心指标,实施动态监测帮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不出现因灾返贫致贫情况。全力做好评估考核准备,逐村逐户核实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和镇村交通、电力、通讯、农作物等受损情况,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因村制宜、精准施策、查漏补缺,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全部达标。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和衔接补助资金支出,将未开工和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资金调整用于灾后重建,优先恢复水毁农村公路、供水、电力、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做好受灾群众安置。高度关注特殊困难户、倒房重建户、脱贫监测户、城乡低收入家庭等群体受灾情况,抓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重点抓好临时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安置群众生活保障,充分发挥特困供养、低保、临时救助兜底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和受灾群众实际困难,及时发放紧急救助或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存在的困难。经紧急救助和过渡性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发挥民政救济和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全力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地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地质灾害安全评价和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建立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台账,根据实际情况,策划包装项目,积极争取省、市地灾专项治理资金,做好综合治理,消除隐患,防范次生灾害发生。对于暂时无法整治的隐患点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测预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抓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各镇、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科学精准编制灾后重建规划,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列出项目建设清单。重点抓好与受灾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领域受损情况,研究提出灾后重建任务、措施和项目。(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国网汉阴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扎实做好策划重点重建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向上对接汇报,在落实现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争取更多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精准对接省、市救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支持范围,加强项目编报储备。围绕水利、交通、供电、通讯、市政、公共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领域,精心策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灾后重建项目,纳入各行业系统项目库。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编报质量。抓紧灾后重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补齐防灾减灾短板弱项,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灾后重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强力推进重建保障工作。各行业部门要为灾后重建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政策、力量四统筹,主动服务、跟踪指导,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灾后重建支持政策,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于应急抢修重要民生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从速落实要素保障。工程项目按照县政府印发的《汉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流程(试行)》执行,对因灾倒房户,建设与审批同步推进。根据灾后重建的轻重缓急程度,确定项目实施的时序进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七)科学统筹重建资源资金。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同省、市汇报对接,最大限度的争取省、市各类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按照从紧必须原则,用于灾后重建。迅速落实倒损房屋重建补助资金,统筹社会捐赠资金,支持受灾群众开展倒损房屋重建加固或转移安置,解决安全住房问题。强化资金保障,涉农整合资金、行业资金、省市拨付的有效衔接资金、配套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等集中向灾后恢复重建倾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灾后重建工作关系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大局。各镇、各行业部门要从顾全局、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坚持县级抓总、部门牵头、专班推进、镇级落实,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把灾后重建工作抓在手上,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对重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落实。分管领导要细化措施、亲自安排、亲自督战,强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的落实。
(二)夯实工作责任。县灾后重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重建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要对照行业部门灾后恢复重建方案,认真履职尽责,下沉到镇、到项目,做好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各镇要担起灾后重建主体责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三)严格检查督导。县灾后重建工作专班办公室将按照灾后重建重点项目和时间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灾后重建工作的督查督办,对灾后重建工作落实不力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各镇、各行业部门要做好灾后重建相关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跟踪审计,强力推进工程进度、严把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严格工程验收程序和资金支出使用,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灾后重建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