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汉阴县“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2-1158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2〕93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01 08:2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拟定的《汉阴县“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汉阴县“明厨亮灶”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全县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食品安全共治模式。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厨房硬件设施和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将学校、养老院、单位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饮纳入到“明厨亮灶”重点实施范围。采用视频监控厨房、透明式厨房和“隔断厨房”等形式,结合行政许可、综合监管、专项整治、量化评定、示范创建等手段,开展“明厨亮灶”建设,达到明厨亮灶、窗明几净、诚信经营,环境优美。2025年底,“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1000家,创建“明厨亮灶”市级示范点20家、省级示范点10家。
  三、工作内容
  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结合经营实际,采用“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网络厨房”等展示形式,采取透明玻璃、隔断矮墙、参观通道、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多种方式,将食品安全关键部位与环节向公众展示,实现阳光操作。展示方式可单独或综合使用。
  (一)展示形式
  1.“透明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2.“隔断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隔断矮墙(柜)将操作间与就餐场所隔开,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3.“视频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4.“网络厨房”,是指采用视频式展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将视频信息上传至其加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为视频信息上传、社会公众观看提供接口、展示页面。
  (二)展示重点
  公开展示的关键部位包括食品初加工间(区)、烹饪间(区)、专间、专用操作场所、清洗消毒间(区)、食品库房等。公开展示的重要环节包括原料清洗、切配、烹饪、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至少应展示原料加工、烹饪操作、凉菜加工、餐具洗消四个关键部位或重要环节。鼓励展示更多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
  (三)展示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厨房”展示方式的,应尽量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展示,不宜设置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的,可设置1个或多个透明参观窗口,以满足消费者观看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工制作过程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隔断厨房”展示方式的,其隔断矮墙(柜)高度不得低于1.2米高于1.5米,可加装透明防尘设施。餐饮服务单位采用“视频厨房”展示方式的,应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实时动态画面全面清晰展示。显示屏应设置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鼓励采用60英寸以上的显示屏。改造完成“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或显示屏上方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明厨亮灶,请您监督”等提示语,并公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年11月-12月)
  采取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网页和发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开展排查摸底,发动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自身特点选用“明厨亮灶”形式,先行先试,2022年底前创建示范点10个。组织召开“明厨亮灶”三年行动培训会,全面动员部署和培训“明厨亮灶”实施工作。
  (二)提升改造阶段。(2023年-2025年)
  指导拟开展“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明厨亮灶”形式进行改造,力争2023年底全县“明厨亮灶”达到300家以上、2024年底达到800家以上、2025年底达到1000家。
  提升改造要与行政许可相结合,对新建、改建、扩建等餐饮单位,要积极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做好升级改造,现场核查时对与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和“明厨亮灶”相近的要求必须达标。与餐饮日常监管、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的督促其尽快提升改造,将“明厨亮灶”建设情况作为量化分级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与餐饮油烟整治相结合,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放达标纳入建设内容。与就餐环境和外观风貌提升相结合,门头牌匾特色鲜明,就餐环境干净卫生整洁优雅。与餐饮服务人员文明礼仪提升相结合,加强文明礼仪等培训,让顾客就餐感到舒心愉快。与餐饮服务诚信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等相结合。将实施“明厨亮灶”建设纳入诚信建设和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考评内容,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推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作为典型向社会宣传。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12月)
  每年县财政支持100万元,县市场监管局自筹70万元,三年累计筹集510万元。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经贸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对“明厨亮灶”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采取“一户一策”来推进,建立激励机制,制定明厨亮灶建设奖励办法,每季度对验收合格的餐饮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明厨亮灶”改造工程费用实施奖补,并对创建的“明厨亮灶”示范点进行大力宣传,促进未改造户加快进行改造提升。总结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及做法,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推广。
  (四)巩固推广阶段(2025年12月后常态化)
  对验收合格的“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巩固建设成果,持续保持明厨亮灶、环境优美、干净卫生、诚信经营,并继续推广实施,力争覆盖率达到100%,创建市级示范点20家、省级示范点10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汉阴县“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市场监管工作的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
  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等部门和各镇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监督检查。要提前介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摸清掌握餐饮市场主体现状,按照目前条件和改造难易,分类推进。要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的前期指导和督促审核工作,严格把关,狠抓落实。严格监督执法,督促一些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设施设备差的餐饮店尽快加入“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序时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使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了解“明厨亮灶”工程的内容、意义和目标,让消费者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要树立一批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典型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起到“示范一批,带动一批”效应,充分调动本地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持久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营造有效氛围,提高全社会餐饮食品安全消费信心指数,促进餐饮食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