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通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3-1294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17:41 |
来源: | 健康安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通告 |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服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3第2号)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签发完的证件一律按废证处理,严禁延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将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特此通告。
附: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上一篇:关于清明节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倡议[ 03-28 ]
下一篇: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汉阴旅游之我见"金点子征集活动方案公告[ 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