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公告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3-0231 发布日期: 2023-04-28 11:37
来源: 市委组织部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安康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机关竞争性转任10名公务员(参公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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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安康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机关竞争性转任10名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转任职位

  竞争性转任职位详见《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本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市直各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省垂直管理系统、中央机关驻安直属系统的公务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中载明的其他要求;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争性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转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竞争性转任程序,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汉滨区香溪路27号市委西附楼四楼),电话:3288315.

  3.提交报名资料:

  (1)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核盖章的《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4)提供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招录文件、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材料。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本次竞争性转任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后,具有报名资格人数与计划转任人数的比例达到2: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则缩减或取消竞争性转任计划。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重点测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县级及以下考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发放,市直部门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发放。

  2023年6月上旬,考生可登录发布公告网站查看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转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不足3倍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前3天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面试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3.能力测试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通知。

  (三)考察

  考察工作分集中考察和跟班学习考核两个步骤。

  1.集中考察。本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转任“计划数+1”。若进入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末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差额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市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性转任岗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差额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跟班学习考核。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以及考生经历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跟班学习者,在市委组织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考验观察,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与岗位的匹配度、适应度。

  (四)决定与任职

  跟班学习考核期满,市委组织部综合跟班学习考察期表现等因素,提出拟转任意见,经研究同意后,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调出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并影响转任的,取消竞争性转任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

  2.对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竞争性转任工作秩序等违规违纪情形的报考者,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竞争性转任公务员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