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安水规计发〔2023〕7号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3-0244 | 发布日期: | 2023-02-05 10:48 |
来源: | 市政府网站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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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108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2023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562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67k㎡。有关县(市、区)收到计划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与任务转发下达到各项目单位,并及时报市水利局、财政局备案。
二、有关县(市、区)要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号)有关规定,严格支出方向,按照设计批复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强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督查稽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脱贫县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陕财办农 [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相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逐级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规定及时投送有关报表。
四、有关县(市、区)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资质管理,狠抓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12月底前各项任务和投资完成率达到85%以上,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有关县(市、区)水利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以县为单元组建项目法人,负责辖区内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招投标,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指导监督相结合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工程质量和安全实行终身责任制。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杜绝重大变更。三是要加快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力促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六、有关县(市、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及统计制度相关要求,每月月底前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水利统计管理系统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系统信息报送。
七、资金预算通过安财农[2022]105号文件下达。
附件: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108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2023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562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8.67k㎡。有关县(市、区)收到计划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与任务转发下达到各项目单位,并及时报市水利局、财政局备案。
二、有关县(市、区)要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2018]17号)有关规定,严格支出方向,按照设计批复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强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督查稽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脱贫县按照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则》(陕财办农 [202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8]6号)相关规定,加强绩效管理,逐级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规定及时投送有关报表。
四、有关县(市、区)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资质管理,狠抓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12月底前各项任务和投资完成率达到85%以上,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有关县(市、区)水利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以县为单元组建项目法人,负责辖区内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招投标,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指导监督相结合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工程质量和安全实行终身责任制。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按照批复的设计方案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杜绝重大变更。三是要加快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力促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六、有关县(市、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财务及统计制度相关要求,每月月底前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水利统计管理系统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系统信息报送。
七、资金预算通过安财农[2022]105号文件下达。
附件: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2月1日
附件
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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