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汉财农〔2023〕23号

索引号: xzfgzbmczj-GK-2023-0011 发布日期: 2023-05-08 10:25
来源: 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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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3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长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内容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915-5273521 12317

  公告单位:汉阴县财政局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 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汉乡振发〔2023〕27号)文件,现将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349万元下达给你们(含提前下达资金12070万元),年终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5生产发展、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功能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349万元,包含前期已以汉财农(2023)2号文件下达拨付资金12070万元,新增下达13279万元,其中:由县级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12350.4万元(县乡村振兴局实施项目资金7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实施项目资金7936万元,县林业局实施项目资金275万元,县水利局实施项目资金2564.4万元,县人社局实施项目资金488万元,县农业园区实施项目资金200万元,县供水公司实施项目资金187万元),镇级实施的项目资金12998.6万元(城关镇实施项目资金1128万元,涧池镇实施项目资金1346.3万元,平梁镇实施项目资金1350万元,蒲溪镇实施项目资金1202万元,双乳镇实施项目资金1570万元,双河口镇实施项目资金2050万元,观音河镇实施项目资金430万元,铁佛寺镇实施项目资金1045万元,漩涡镇实施项目资金2167万元,汉阳镇实施项目资金71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金额、来源及项目实施单位情况详见附件1、2.

  二、本次下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资金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级次与汉财农(2023)2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文件下达为准(详见附件3)。请根据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及时更新完善资金管理台账和“三级两账”系统,确保资金管理台账和“三级两账”系统数据与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完全一致。

  三、请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汉阴县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汉阴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汉财字〔2022〕249号)和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印发的《汉阴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汉乡振发〔2023〕27号)等文件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一是及时分配下达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做好项目资金台账的调整更新,完善项目资金台账。二是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并监督和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公告公示。三是加强整合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滞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加快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擅自变更项目计划内容、变更实施地点、超投资标准。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按程序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五是加快衔接及整合资金报账支付进度,及时形成实际支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衔接资金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可按合同约定预付30%的工程款,6月底资金支出达到70%以上,9月底资金支出达到90%以上,10月底资金完成全部支出;整合资金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6月底前资金支出达到40%以上,9月底前资金支出达到70%以上,12月底前资金支出达到90%以上。六是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定资金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填报绩效自评表及上报自评报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七是强化资产管理。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做好资产确权、移交、转固、资产管护等环节,完善资产台账,建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资产不被闲置,发挥资产使用绩效。

  四、本次涉及部分未下达资金的项目,根据后期县乡村振兴局调整下达的项目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下达,具体以县财政局衔接资金下达文件和年中调整方案为准。


  附件:

  1.汉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总表.pdf

  2.汉阴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pdf

  3.汉阴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分配明细表(资金调整明细表).pdf


  汉阴县财政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