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3-0337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18:01 |
来源: | 县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公告 |
按照《2023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和安康市卫健委、安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3〕100号)及《汉阴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汉阴县2023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汉阴县2023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共9名。依据《汉阴县2023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笔试为一科。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岗位 |
专 业 |
招聘 岗位数 |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 |
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岗位 |
预防医学 |
2 |
9 |
二、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1.笔试范围:预防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医学类公共卫生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汉阴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笔试考场、考号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4.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依据得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笔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出或调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汉阴县卫生健康局 0915-5217198
附件:
1.汉阴县考点、考号及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汉阴县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汉阴县考点、考号及人员名单
考号 |
姓名 |
报考职位 |
202301 |
吴立凯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2 |
黄永欢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3 |
马振涛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4 |
彭万斗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5 |
陈丹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6 |
焦康瑞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7 |
唐美业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8 |
胡倩旖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202309 |
刘瑶瑶 |
汉阴县—汉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 |
附件2
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1.笔试考试为一科,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
2.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考务人员的组织下有序进入考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安检和疫情防控检查后进入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
4.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及其他物品统一放置在考场外指定位置。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含电子手表)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6.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及附件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本次考试只公布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笔试的时间、地点、考场等情况,了解考点路线地址和交通情况,提前到达考点,防止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