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季度陈永乐同志重点批示落实情况通报

第16期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3645 发布日期: 2023-08-23 17:35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2023年二季度陈永乐同志重点批示落实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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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办法等3项制度》相关规定,县政府办(督查室)对陈永乐同志2023年二季度39件重点批示进行了专项督办,目前已完成23件,正在推进16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来文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文件标题:关于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有关情况的函(安自然资函﹝2023﹞81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请刘县长每天过问指导整改情况,坚决不再通报约谈。务必杜绝增量发生,工作先推动。最近县政府常务会研究一次。(4月14日)

  分管副县长批示:请世平高度重视。(3月29日)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于4月15日常务会议进行研究讨论。通过整改,已立案处理并完善手续整改图斑1个、已立案处理未完善手续图斑10个、已立案责令整改图斑2个、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处理村民建房图斑2个、非立案处理的8个农村道路“非粮化”违法图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在“三区三线”划定中调出补划整改,并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截至目前,通过持续整改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违法比例已降至6.2%。下一步,针对未完善手续的10个图斑问题,将加快组件报批,落实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待解决补充耕地指标后,上报省市报批用地手续。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2.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3﹞6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4月14日)

  拟办意见:请县发改局牵头,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我县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3月29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制定《汉阴县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按程序送审。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3.来文单位: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安旅发委办发﹝2023﹞6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4月21日)

  拟办意见: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调研,提出我县工作运行机制初步意见。(3月30日)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已草拟《汉阴县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目前正在按程序送审。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4.来文单位:省委办 省政府办

  文件标题: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3﹞3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拟办。(4月23日)

  副县长王侠军批示:传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研政策,自觉看齐,抓紧推进,见效促考。(3月21日)

  拟办意见:请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印发各镇及成员单位抓好落实。(3月21日)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实施方案》(汉办字〔2023〕69 号)。

  完成状态:已完成

  5.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省委农办关于印发《扎实抓好“七个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农工办发﹝2023﹞5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请王县长认真研究,统筹抓好落实。(4月21日)

  副县长王侠军批示:请乡村振兴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抓好落实,对标考核很多,力争好成绩成效。

  拟办意见: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乡村振兴局配合,速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收集工作情况上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落实情况:待市委农办印发《方案》后,再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并按要求报送工作情况。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6.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3﹞51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方案要务实管用精准,尽快审定印发。(4月21日)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汉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汉政办发﹝2023﹞25号)。

  完成状态:已完成

  7.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违规坟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3﹞55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按全县推进会和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意见加快落实,同步结合本方案优化汉阴方案。(4月21日)

  分管副县长批示: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优化具体。请民政局按照近期安排进行准备,择时开会安排。(4月14日)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汉字﹝2023﹞56号)、《汉阴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殡葬改革暨违法违规坟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汉办字﹝2023﹞56号)。6月14日已召开全县违规坟墓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7月4日已召开全县违规坟墓整治工作培训会。

  完成状态:已完成

  8.来文单位: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2023年假日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旅发委办发﹝2023﹞11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4月28日)

  拟办意见:请县文旅广电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等单位,拟定我县假日旅游市场工作方案。(4月23日)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汉阴县2023年假日旅游市场工作方案》(汉旅发委办发〔2023〕1号)。

  完成状态:已完成

  9.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省政府办关于省政府领导批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敬丽批文165)

  县长陈永乐批示:各镇要加强常态化的排查整改,确保安全。(4月28日)

  分管副县长批示:请住建局拟细则时一定要管用、适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巡查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持续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待省市《细则》印发后,再结合实际拟定我县《细则》。截至7月底,2023年各镇动态新增排查房屋 735户,其中新增经营性房屋8户,非经营性新增排查727户,初判存在隐患房屋2户,经鉴定均为安全住房。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10.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领导批示件:《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安康市2023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安审调报﹝2023﹞1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4月28日)

  拟办意见:请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镇、部门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尽快对申报的市级重点项目开展梳理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请县审计局跟踪督办。(4月21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于6月10日向市审计局和市发改委报送《关于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整改报告》。

  完成状态:已完成

  11.来文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标题:关于开展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时间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安环委办发﹝2023﹞4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务必确保按市上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创建任务。(4月28日)

  分管副县长批示:请生态环境局抓住亮点。(4月25日)

  拟办意见: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及早制定我县相关创建方案,并会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扎实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确保顺利创建成功。(4月18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落实情况:已制定《汉阴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汉政发〔2023〕18号),同时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已按照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资料收集整理,经市生态环境局初审后已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

  完成状态:已完成

  12.来文单位:市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旅游投诉办理“三快三到位”工作机制》的通知(安旅发委办发﹝2023﹞10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要加快落实。(4月28日)

  副县长祖白云批示:同意拟办,结合集中办公机制夯责到位。(4月24日)

  拟办意见:请县文旅广电牵头,会同县行政审批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经贸局、各镇,结合我县实际,速拟定我县旅游投诉办理“三块三到位”工作机制通知文件。(4月23日)

  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汉阴县旅游投诉办理“三快三到位”工作机制》(汉旅发委办发﹝2023﹞2号)。

  完成状态:已完成

  13.来文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涉安康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安环委办发﹝2023﹞5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拟办。建好台账,跟踪督办,逐点推进,对账限期销号。(4月28日)

  拟办意见: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对涉及我县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会同县生态委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4月20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关于印发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涉汉阴县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23〕57号),并按要求建立台账,按时报送工作进度。

  完成状态:已完成

  14.来文单位:县交通局

  文件标题:关于汉阴县城东一级客运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报告(汉交字﹝2023﹞69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前期汇报沟通工作简单,导致工作被动!同意刘县长意见,必须形成共识。(5月2日)

  分管副县长批示:该报告很清楚。请继虎提请常委会不同意见领导汇报后,尽快再上一次常委会。(4月25日)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县交通局已以《关于汉阴县城东一级客运站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汉交字〔2023〕127号)上报县政府,详细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县政府领导同意暂停汉阴县城东一级客运站建设项目。

  完成状态:已完成

  15.来文单位:汉阴经开区管委会

  文件标题:关于请求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建设汉阴经开区富硒方便菜肴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的请示(汉经开字〔2023〕25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今年的市级重点项目,6月底前必须主体动工,秋季要投产,时间紧急!同意依法依规加快推进。(5月6日)

  责任单位:汉阴经开区

  落实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图纸设计;正在进行造价调整、现场基础换填及实验。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16.来文单位:市委 市政府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安发﹝2023﹞8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请邹涛对照省市督导、考核和工作推进实际需要,按P13页要求,抓紧制定务实管用的汉阴方案印发,报市。(5月16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落实情况:已以《汉阴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汉发〔2023〕11号)报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状态:已完成

  17.来文单位:水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文件标题:关于协调解决汉阴水务信息大楼综合体及凤台绿地项目存在问题的函(陕水务生态函〔2023〕7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刘县长意见。住建牵头、财政配合提出合法合规意见上会研究。(5月17日)

  分管副县长批示:此项目建议上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由住建局全面梳理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后再上会。(5月16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形成初步意见,正在与水务集团进行沟通协商,待意见达成一致后,再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18.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省专项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挥调度机制(试行)》的通知(陕气专办函〔2023〕13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请邹涛同志牵头建立汉阴指挥调度机制。(5月20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落实情况:待市级调度机制印发后,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将牵头建立汉阴县指挥调度机制。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19.来文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文件标题: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安交安委办〔2023〕39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田波县长和拟办意见。(5月23日)

  副县长田波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县交安办(交管大队),转发此件至交安委各成员单位,牵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路面大管控、安全大故障专项整治行动。(5月19日)

  拟办意见:请县交安办(县交管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配合,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通知要求,深刻汲取汉滨区“5.1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隐患排查和各项安全管控措施,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18日)

  责任单位:县交安办(县交管大队)

  落实情况:已转发至交安委各成员单位;5月19日以来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38处,其中临时治理122处,设置警示牌、警戒线等提醒措施10处,通报责任治理单位6处,目前均在治理中;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45起,其中查处酒驾74起;累计检查客货运企业12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累计清理隐患车辆67辆、隐患驾驶人63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完成状态:已完成

  20.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省食药安委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食药安委发〔2023〕1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5月23日)

  拟办意见: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拟定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待安康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印发后,按程序送审印发。(5月19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已草拟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待征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意见后按程序送审。

  完成状态:已完成

  21.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省秦岭办关于对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动态排查整治的函(陕秦岭办函〔2023〕40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5月23日)

  拟办意见:请县秦岭办(县发改局)牵头,各镇及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文旅广电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聚焦问题易发频发领域,结合“八部门周轮值巡查机制”,对全县所有建筑、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按期彻底整改销号,并按时上报排查整改情况。(5月22日)

  责任单位:县秦岭办(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汉阴县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全面动态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汉秦岭办函〔2023〕30号)、《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全面动态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汉政办发〔2023〕52号)。本次共排查各类点位754个,其中建筑物、构筑物586个,建设项目66个,经营场所102个;发现问题22个,其中建筑物、构筑物16个,建设项目3个,经营场所3个;整治问题19个,其中建筑物、构筑物15个,建设项目3个,经营场所2个,已于7月20日向市秦岭办上报排查整治情况。

  完成状态:已完成

  22.来文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文件标题:提醒函(安环函﹝2023﹞144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拟办。(5月29日)

  拟办意见: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牵头,县生态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负责,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盯目标任务,强弱项,补短板,切实解决提醒函反馈我县存在的相关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满意度等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并按要求做好工作情况上报。(5月25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落实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通过“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奖励清单”重奖重惩,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实施。通过八部门联合周巡查工作机制,5月至7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同比上年同期有所改善,月河流域枞岭村、三同村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各项污染减排项目按期推进。6月2日已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我县生态环保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报告。

  完成状态:已完成

  23.来文单位:市发改委

  文件标题:关于加快推进省级领导同志联系重大项目的函(安发改项目函〔2023〕89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5月29日)

  拟办意见:请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具体负责,平梁镇配合,及时督促指导太伦新材料公司制定项目推进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坚持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请经贸局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将包抓项目推进情况形成材料,经审定后按时上报,并加强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5月17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该项目主体建设已全面完成,正在进行室内装修,计划8月中旬正式建成投产,已每月按时向市发改委报项目推进情况。

  完成状态:已完成

  24.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省秦岭办关于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督办单(陕秦岭督白字〔2023〕3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请吴县长、王县长协同发力、务必销号到位。(5月29日)

  副县长王侠军批示:请城关镇温汝康、梅国胜同志按会议纪要到村走现场协调落实毕并报林业局。林业局李超同志商秦岭办按要求5月24号报市省,并与市局和他到省林业局汇报省秦岭办,直至彻底销号。再不办毕就是不讲政治。(5月22日)

  责任单位:县秦岭办、县林业局、城关镇

  落实情况:东南村委会已将龙岗大酒店停车场用地收归村委会名下,以土地入股企业的形式,解决企业依法用地。县林业局成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组,于5月23日赴省林业局、5月24日邀请市林业局、县政府分管领导一同到省林业局对接汇报,取得省林业局批示意见转报省秦岭办。2023年6月26日至30日,县林业局再次邀请市林业局到省林业局和国家林草局对接衔接汉阴县自然保护地龙岗及汉江片区调整事宜,目前已取得省林业局延期批复,规划调整延期至2025年5月。

  完成状态:已完成

  25.来文单位:市委 市政府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发﹝2023﹞9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吴县长、宋县长意见。(5月30日)

  常务副县长吴奎批示:同意宋县长和拟办意见。(5月29日)

  副县长宋国卿批示:请经贸局比对市上的措施,研究草拟几条切实管用的,不要照抄照搬市上的。(5月26日)

  拟办意见:请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照市上十五条措施,结合实际,研究拟定我县《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5月24日)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目前正在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中。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26.来文单位:市经济稳增长工作专班

  文件标题:全市经济稳增长第七次调度会任务交办单(安增专办函﹝2023﹞13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请县发改局就汉阴县应落实事项筛选后具体化以清单形式交办各部门并督办。(5月30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县发改局已督促各任务承办单位落实交办的任务,并收集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台账。已按要求在第八次全市稳增长会议召开之前报送市发改委。

  完成状态:已完成

  27.来文单位:市民政局

  文件标题:关于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全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安民发﹝2023﹞44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5月31日)

  拟办意见:请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健全工作领导机制,结合上级相关工作精神和县长实际,迅速草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并在6月底前将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的试点方案报市民政局,且每半年上报一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5月29日)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已草拟《关于推进殡葬服务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28.来文单位:市河长办

  文件标题:关于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河长办发﹝2023﹞11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拟办。通报点出的点位整改完成后请水利局视频微信报告王侠军县长和我。(5月31日)

  拟办意见:请县河长办牵头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督导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5月23日)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经县河长办检查复核,市河长办通报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向市河长办已报送《关于全市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复函》(汉河长办函〔2023〕17号)。

  完成状态:已完成

  29.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3﹞68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刘县长和拟办意见。(5月31日)

  分管县长批示:请交通局及时出台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方案,市上已确定我县争创。(5月30日)

  拟办意见:请县交通局牵头,各镇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的各项工作,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5月29日)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对接汇报,2023年已经将平利县作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县,且每年只能申报一个创建县,将我县拟定于2024年申报,2025年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完成状态:已完成

  30.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加快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函﹝2023﹞67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宋县长和拟办意见。请宋县长召集一个小会安排:①制定汉阴行动方案及规划;②分解汉阴任务到镇到部门到点位;③将市上印发的附件5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复印分送县招商中心、经贸局、经开区、蒲溪镇,开展小分队招商。(6月2日)

  副县长宋国卿批示:请汉阴经开区阅研,会同经贸局启动预制菜园区谋划包装。(5月30日)

  拟办意见:请县经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完善我县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预制菜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措施,推动我县预制菜产业加快发展。(5月30日)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经开区、招商服务中心、蒲溪镇

  落实情况:县经贸局已草拟《关于印发加快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通知》,正按程序送审。已成功签约山东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目前项目一期已开工建设,正在争取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7月31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经开区、县招商服务中心赴西安丰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接预制菜生产加工项目。

  完成状态:已完成

  31.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陕西省总河湖长令(第1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县总河湖令?何时印发?加快!(6月9日)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河长办)

  落实情况:已印发《汉阴县总河湖长令》(2023年第1号)。

  完成状态:已完成

  32.来文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文件标题: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工作清单(﹝2023﹞4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拟办,请县爱卫办对标全面自查整改。(6月9日)

  拟办意见:请县爱卫办会同县创建办,对标交办工作清单做好查漏补缺,摸清任务短板,按照工作专班职责,迅速下发工作督办清单,做好精准指导和督办,确保交办任务整改落实到位。(6月5日)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落实情况:已成立县国家卫生县镇创建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四个工作专班。已拆除建成区摸排发现的5座旱厕。县住建局正在按程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城关镇对3个农贸市场活禽水产设置相对独立经营问题已拿出初步解决方案。县国卫办已发出国卫复审重点提示(1期),分别对县住建局、县市场局、城关镇重点工作交办。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33.来文单位: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班办

  文件标题:关于下达2023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的通知(安批供闲专办发﹝2023﹞2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6月12日)

  拟办意见:请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到部门进行书面交办,督促指导其加快做好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化解工作,及时收集上传相关资料,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并力争进入全市前三。(6月9日)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2023年1月至7月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25.11亩,完成全年处置目标任务量(846.11亩)的62.1%。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34.来文单位:市政府办

  文件标题:转发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2023﹞6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6月13日)

  拟办意见:请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参照省、市方案制定我县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按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6月8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情况:待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印发后,县市场监管局再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实施方案。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35.来文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文件标题:关于对汉阴县人民政府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的函(矿安陕函﹝2023﹞276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拟办意见,要全面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研究和落实。(6月19日)

  拟办意见:拟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迅速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列为议题,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在每次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等守底线议题中汇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对反馈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牵头抓好推进落实,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6月12日)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落实情况:5月22日,第七次县政府常务会对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部署。6月24日,召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来汉督查情况反馈问题专题推进会,进一步推进解决非煤矿山、尾矿库领域深层次问题。7月26日,县应急管理局上报《关于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汉政字〔2023〕64号),并将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向国家矿山局陕西局进行汇报。

  完成状态:已完成

  36.来文单位:市营商办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县(市、区)营商环境突破年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安营商办﹝2023﹞10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吴县长和拟办,务必全力争“好”。(6月19日)

  常务副县长吴奎批示:同意拟办意见。请发改局牵头认真研究考核办法,近期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好”等次。(6月17日)

  拟办意见:请县发改局(营商办)牵头,参考本方法对我县营商环境突破年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6月13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营商办)

  落实情况:县营商办已于6月6日印发《关于征求<汉阴县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修改意见的函》,并征求各镇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形成讨论稿,待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37.文单位:市发改委 生态环境局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安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安发改环资﹝2023﹞320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6月21日)

  拟办意见:请县发改局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制定我县节能减排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6月10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拟定《汉阴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送审后再向各镇、部门征求意见。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

  38.来文单位:县审计局

  文件标题: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023年二季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汉审调报﹝2023﹞2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此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审计局、县发改(营商办)建立台账,盯住整改不放手,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6月21日)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已建立台账,并于7月26日对各被审计单位发出落实整改提醒函,要求审计整改期满前(8月16日)报审计整改结果。县营商办已印发《关于市审计局开展2023年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专项审计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存在4个具体问题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并对其他县区存在问题在我县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县营商办将于9月上旬对各相关部门整改工作开展全面核查。

  完成状态:已完成

  39.来文单位:市政府

  文件标题:关于印发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安政函﹝2023﹞128号)

  县长陈永乐批示同意拟办。整改要坚决要加快要彻底。徐世平局长要加强与省厅的对接沟通,争取每次反馈问题最少整改成效最好。(6月21日)

  拟办意见:请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及时与市自然资源局再次确认问题有无遗漏,并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按照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镇和部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进行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6月16日)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已对2个反馈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依法查处。目前正在组件报批,落实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待解决水田补充耕地指标后,上报省市报批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申请验收销号。

  完成状态: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