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
近日,汉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为一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者兑现了500元的现金奖励,这是《汉阴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出台后兑现的第一笔奖励。
今年7月下旬,有群众通过电话举报“涧池镇龙寨沟饮用水源地大量群众戏水纳凉,乱扔垃圾,影响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接到举报后,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立即联合涧池镇人民政府、涧池派出所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前来游泳、垂钓、野炊、洗衣的人员进行劝离,并向他们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知识与法规,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意识,确保了水源地环境安全。根据《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最终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通过不断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实施,汉阴县将持续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使群众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千里眼”,警示和提醒企业和个人增强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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