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1-4214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1〕89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5 15:51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阴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汉阴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安康市“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工作推进方案》及市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发改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涉税数据共享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税发〔2021〕109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不动产交易“放管服”改革,加快我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建设进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等部门业务系统集成现状,进一步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精简受理资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合并相近环节。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杜绝“进多站、跑多网”,实现不动产交易办税“一件事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2021年11月23日前

  成立“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上级“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具体落实、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导。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县税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业务承接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承接业务办理、对接、沟通协调等事宜(名单附后)。

  (二)2021年11月30日前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与住建部门完成数据整合。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三)2021年12月5日前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与住建部门完成县不动产登记与住建内网数据政务外网迁移。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四)2021年12月10日前

  县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和大数据管理部门完成与“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平台的技术对接和应用前端改造落实。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五)2021年12月中旬前

  实现县“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发改局

  负责营商环境评价和“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指标考核工作。

 (二)县财政局

  根据县级“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系统平台建设情况给予适度保障。

 (三)县自然资源局

  1.负责县“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系统平台主体建设。

  2.负责制定县不动产楼盘表规范。

  3.与县住建局研究,共同制定不动产楼盘管理数据匹配挂接方案。

  4.会同县住建局、县税务局执行市“互联网+不动产易办税”系统平台数据字典转换方案。

  5.按照市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系统平台数据接口规范。

  完善“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系统平台建设。

  6.完成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的接口开发与改造升级。

 (四)县住建局

  1.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共同执行市不动产楼盘管理数据匹配挂接方案。

  2.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执行市不动产楼盘表规范。

  3.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提供数据字典表及说明。

  4.负责系统所需的住建数据接口。

 (五)县税务局

  1.负责与市税务局对接,提供税务“金三”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并完善相应接口及功能。

  2.依据市税务局数据接口技术要求,配合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系统平台完善所需的税务数据接口。

 (六)县行政审批局

  1.配合做好系统平台的测试和运行。

  2.做好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政务大厅窗口应用。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动产交易涉税数据共享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不动产登记”评价指标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定专班专人,具体负责推进实施,确保按照市考核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加强协作,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技术对接、应用深化、数据治理方面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抓好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工作进度滞后,影响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考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