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督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2023-0535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办发〔2021〕3 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16 16:12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汉阴县督查工作规范》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汉阴县督查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督查工作,更好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督查内容

  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信箱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全县重点项目、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其他需要贯彻落实事项的督促检查。

  二、督查职责

  督查工作主体是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经授权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督查职责,所开展的督查工作直接对县委、县政府负责。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和县内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承办县委督查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各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汉单位和县内企业及相关社会组织承办县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督查原则与方式

  (一)督查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整合精简、减负松绑;客观公正、奖惩分明;严格保密、严守纪律。

  (二)督查方式

  1.综合督查。结合县直部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工作所需,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每年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2.专项督查。围绕涉及全局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的重大工作部署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县委督查室或县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按计划、分步骤组织专项督查;

  3.暗访督查。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插基层、直面问题”的方式,组织开展暗访督查;

  4.线上督查。针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或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依托OA电子政务督查系统进行线上督办;

  5.书面督查。对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信箱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的方式进行督办;

  6.电话督查。对情况紧急或特殊事项,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采取电话联络的方式进行督办。

  四、督查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三色督办”管理制度,相关镇或部门对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或落实不到位、未达到督办标准和要求的,立即启动白(汉督白字)、黄(汉督黄字)、红(汉督红字)“三色督办”程序。

  (一)白色督办单。向被督办单位书面提醒,要求其限时整改,落实到位,报告结果。白色督办单由县委督查室或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督办意见,报县委办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办分管领导签发。相关责任单位须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作出书面说明。

  (二)黄色督办单。“白色督办单”发出后,被督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报告结果, 且无正当理由的,即进入“黄色督办单”程序,提出严重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黄色督办单由县委督查室或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督办意见, 报县委办或县政府办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 由县委分管领导或县 政府分管领导签发。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须向县委或县政府作 出深刻书面检查,再次承诺办结时限, 并接受继续跟踪督办,督办结果将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

  (三)红色督办单。“黄色督办单”发出后,被督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落实到位、报告结果,且无正当理由的,即进入“红色督办单”程序,提出严重警告,责令必须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落实。红色督办单由县委督查室或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督办意见,报县委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委主要领导或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应项目将被扣分,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抓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政治担当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分管领导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分管领域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定人、定事、定时,确保工作抓紧抓牢、任务落地落实。

  (三)严守工作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正确行使督查权力,秉公督查、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以权谋私和滥用职权。同时,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规范管理督查档案资料,未经县委办或县政府办主要领导批准的,严禁对外借阅督查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