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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县城老城区尝试组建片区物业建设的提案

名称 关于县城老城区尝试组建片区物业建设的提案
办理部门 县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珍珠 签发日期 2023-06-27 发布日期 2023-06-28 类别 B
正文
  吴兆舟委员提出的关于“县城老城区尝试组建片区物业建设的提案”。
回复

  一、关于“由社区统筹、相关部门指导,尝试按区域组建片区物业”的建议。

  老旧小区和居民自建房没有物业管理一直以来是城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物业服务与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我局围绕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和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为重点,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坚持“政府推进、社区居委会组织、因地制宜”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目前、通过详细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先易后难,主动协助指导镇政府、社区组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33个,为逐步引进社会物业企业服务小区奠定了基础。

  针对城区无人管理及老旧小区,我局印发了《无物业居民小区、单体楼物业管理工作导引》,指导各社区分片区、分楼栋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对条件较差,短期内难以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由镇人民政府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与管理事项。

  二、关于“帮扶单位协助,排查整改组建片区物业存在的问题;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的建议。

  当前,县城老城区自建房和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居住人员复杂,没有物业管理、导致乱丢垃圾、乱堆杂物、乱停车辆,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突出。建议镇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过渡性机构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与管理事项,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公司,我局将积极给予行业协助和指导。

  下一步,我局将以宣贯《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物业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认知,让物业服务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主动关心、参与小区事务管理,支持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共同创建美好宜居家园。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