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县公立医院设立精神卫生专业科室的提案
名称 | 关于在我县公立医院设立精神卫生专业科室的提案 | ||||||
办理部门 | 县卫健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姚兆明 | 签发日期 | 2023-08-16 | 发布日期 | 2023-08-17 | 类别 | B |
正文 |
廖慧慧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公立医院设立精神卫生专业科室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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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经统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县在册登记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910人,精神心理疾病诊疗服务需求大,服务资源和供给能力不足,患者就医难、治疗周期长、负担重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组织局党委领导班子和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就在公立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提升精神卫生诊疗服务能力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一是通过两院学科联建,开设精神卫生科门诊。目前县级公立医院中,县人民医院具备设置精神卫生科条件,由县人民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门诊,提供诊疗场所,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诊疗设备,聘任安康市残联精神病医院汉阴分院的精神卫生专业医师,开展诊疗业务。二是选派医师培训转岗,与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县人民医院选派医师参加省卫健委精神卫生专业医师转岗培训,取得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资质,回院开展诊疗服务。并与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定期来院指导工作,开科后可针对睡眠障碍、焦虑障碍、精神分裂症等多种精神心理疾病的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三是规划建设规范精神卫生病区。通过县域医共体,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利用涧池镇中心卫生院9月搬迁新院契机,利用闲置资源,在涧池镇中心卫生院老院区,对照标准,建设规范精神卫生病区。四是持续加强精神卫生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县中医医院开设精神卫生门诊,鼓励公立医院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开展精神卫生科门诊或住院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与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建立远程会诊平台,通过远程视频会诊形式交流会诊。邀请省市精神卫生专业质控中心来指导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医联体合作,主动与三级医院对接,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省、市及对口支援医院专家来我县坐诊,通过“送出去”的方式,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精神卫生转岗培训、进修学习,发展培育一批人才。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县卫生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采取实际行动,尽快落地实施上述措施,力争做到全县精神卫生服务阵地规范、设备齐全、人员充实,精神疾病患者在县内就能享受便捷、质优、经济的诊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