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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标题 关于蒲溪镇各村修建防火通道的建议
办理部门 县林业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超 签发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6 类别 B
正文   叶建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蒲溪镇各村修建防火通道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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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资源保护是“生态立县,建设锦绣汉阴”的基础保障,也是广大干群的责任和义务,森林火灾的防范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工作,为了加强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按中省要求,2021年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开展了汉阴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现已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外业调查及可燃物数据采集内业分析,形成了森林火灾评估与区划18项成果,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多尺度重点隐患分析、风险评估、防治区划的技术方法和模型库,将形成一整套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依据。

  修建森林防火(道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新修订)第五十二条“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陕西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林资发〔2022〕83号)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包括:(三)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但用途必须是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防火道路,且路面宽度不得超6米。

  自2020年以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林业局共批准蒲溪镇占用林地修建防火通道(道路)9个行政村9条,新增占用林地修建森林防火通道情况,我局将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局)相关人员及林业技术人员实地勘察,视其实际情况研判是否准予占用林地修建森林防火道路,并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道路修建的项目资金及立项属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

  下一步,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精神,充分协调处理好森林防火道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兼顾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坚持“因险设防、布局合理、数量适中、管理规范、作用长效”原则,提前将重点林区防火阻隔带、人行塔道、车行占道和森林防火应急(通道)道路等建设内容编制纳入同级森林防火规划,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面分析当前重点林区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将森林防火道路建设与本区域公益民生事业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有机结合,统一布局,分步实施,既立足现实,又着眼长远,避免森林防火道路建设的主观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积极推进我县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我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