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3-0608 发布日期: 2023-01-04 19:50
来源: 县住建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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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所属阶段

事项名称

办理部门

依据

适用范围

类型

备注

1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政府投资项目

县发改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

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项目。

其他

 

项目建议书审批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县发改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非企业组织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资)

县发改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项目备案。

行政许可

 

4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县发改局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2号令)

外商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符合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

行政许可

 

5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县发改局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三(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七)《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

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项目。

其他

 

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涉及划找用地的,办理用地预审;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行政许可

 

7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行政许可

 

8

工程规划许可阶段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项目。包括“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等4个事项。

行政许可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524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9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

县住建局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防办〔2003〕字第18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

其他

 

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10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县发改委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七)《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三(四)《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

政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项目。

其他

 

11

施工许可阶段

消防设计审查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映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四条明确的特殊建设工程

行政许可

 

1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

其他

 

1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都令第42号修改)第四条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行政许可

 

14

联合验收阶段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

县住建局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三十八条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程。

其他

 

1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

县住建局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建监总发〔2013〕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修订并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其他

 

验收监督情况

16

建筑节能备案(民用建筑类)

县住建局

《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约》第三章(第三十条)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202号

民用建筑。

其他

 

17

规划条件核实

县自然资源局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

其他

 

18

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

县住建局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改)第八条《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都令第136号发布,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改)第九条、第十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

 

19

消防验收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映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四条明确的特殊建设工程

行政许可

 

20

消防验收备案

县住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第十四条明确的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

行政许可

 

21

并行推进阶段

工程项目建设需移植保护古树名木审批

县级无权限

《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

涉及需要移植三级保护古树名木的工程建设项目。

行政许可

市林业局

22

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2017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号发布)第三条、第四条

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包括跨越、穿越航道的桥梁、隧道、管道、渡槽、缆线等建筑物、构筑物;通航河流上的永久性拦河闸坝;航道保护范围内的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码头、取(排)水口、栈桥、护岸、船台、滑道、船坞、图围工程等项目。

 

 

23

并行推进阶段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98号修改)第十一条

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原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原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原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行政许可

 

24

筹备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发布,第686号修订)第二十一条

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行政许可

 

2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12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十四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行政许可

 

26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水污口审核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98号修改)第三十四条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建设项目。

行政许可

 

27

并行推进阶段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

①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其他工程,或者涉及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建设项目(原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②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原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③大中型基本建设工程(原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④涉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项目;⑤经考古调查、勘探,在工程建设范围内有地下文物遗存的(原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

行政许可

 

28

供水报装

陕西省水务集团汉阴县供水有限公司

《城镇供水服务》(GB/T2063)

适用于提供生活饮用水的建设项目。

市政公用

 

设施报装

29

排水报装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GB/T34173)

适用于设施运营单位提供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30

供电报装

国网安康供电公司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改)第二十三条

适用于电力用户向电力经营公司申请安装用电设施服务。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31

燃气报装

县住建局

《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

适用于燃气用户向燃气经营企业申请安装使用有关燃气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报装

 

32

并行推进阶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县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第二十一条《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

强制性评估和中介事项

 

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第九条、第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行政许可

 

3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第三条

“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煤,且年电力消费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

 

35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县住建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四九条

建设工程。

行政许可

 

竣工验收备案

36

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

 

37

修剪、移植、砍伐、占用城市园林绿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

 

的审批

3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划拨类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

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