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3-469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征收土地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政发〔2023〕23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14:25 |
为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相关规定和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关镇双星村八、九组,太平村一组(东至太平村一组地界,南齐缫丝厂围墙,西至太平村二组地界,北齐汉太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8亩(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汉太路拓宽(西大桥至墩溪河东段)及拆迁群众安置,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且属于《汉阴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开发建设范围,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预公告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城关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城关镇双星村、太平村拟征土地进行地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