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3-0636 | 发布日期: | 2023-08-11 09:01 |
来源: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
内容概述: |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资金运行状况和房价总体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 ||
政策解读: |
|
分享: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资金运行状况和房价总体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身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年7月27日
上一篇: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县域…[ 11-01 ]
下一篇:关于印发《安康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管理…[ 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