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5057 发布日期: 2023-12-05 10:41
来源: 汉阴县人民法院
内容概述: 汉阴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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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锦绣汉阴建设,汉阴县人民法院自2023年12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三秦锐士2023·金州利剑”冬季集中执行行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被执行人应当及时、自觉、全面履行,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必须协助法院执行。

  二、汉阴县人民法院已立案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于2024年1月1日前主动到本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被执行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采取限制消费、限制贷款、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和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出入境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对其失信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其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隐瞒、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汉阴县人民法院除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外,还将通报至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请求相关部门协助督促履行。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汉阴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本院严正督促:被执行人要尽快到本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绝不要心存侥幸,逃避、规避执行终将被依法制裁。同时请各位执行案件申请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向本院举报、提供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本院郑重承诺:对核实后确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立即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执行指挥中心:0915-5211623


  汉阴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