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例(第一期)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3-0669 发布日期: 2023-12-07 15:47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例(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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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汉阴县城关镇某五金店“为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案

  2023年5月29日,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汉阴县公安局移送的线索移交函,对其协同汉滨区公安局恒口分局梅子铺派出所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过程中嫌疑人黎某指认购买捕猎工具的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从其户籍地重庆市大足县一五金店购进了该捕猎工具,于2023年4月向黎某销售了两次捕猎夹,数量共计为40个,货值金额共计为280元。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汉阴县城关镇某保健品店(经营者:郭某)经营含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案

  2023年5月18日,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举报线索对汉阴县城关镇某健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标称“精品伟哥”的食品、“无任何标签标识自称是男人肾宝”和标签标称“奥勃丸”的产品均涉及了治疗男性性功能的表述,上述产品经抽样检验,均检出高含量的“西地那非”成分,我局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即将被检察机关公诉。


 案例三: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汉阴县某茶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已超过有效期案

  2023年5月25日,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两个责任公示牌》中悬挂的从业人员王某《汉阴县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体检日期:2021年12月3日。经查,当事人店中从业人员王某最后一次取得《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是2021年12月3日,已超过有效期5个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除责令改正外,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汉阴县城关镇某生活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案

  2023年7月20日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阴县城关镇某生活超市销售的2023-07-20批次“香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经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汉阴县城关镇某生活超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当事人未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不具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