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蒲溪镇110千伏变电站项目)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5113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征收土地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08 11:31

  为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相关规定和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蒲溪镇三堰村四组、五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5亩(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汉阴县 11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且属于《汉阴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开发建设范围,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预公告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预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蒲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蒲溪镇三堰村拟征土地进行地上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